2013年09月25日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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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全国城镇化工作会议召开在即,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再次成为城镇化背景下的核心议题。一些城市利用居住证制度设置学历、技能、投资等新门槛已成为普遍现象,或者存在只改变户籍、未改善生活居住条件和福利水平的“空转”现象。

  作为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政策,居住证制度已在多地探索实行。据全国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经验总结材料,上海、浙江、广东、江苏、北京等地都将居住证与在当地落户相挂钩。然而,居住证已经成为了农民工落户新限制。

  记者了解到,不少地方在居住证、户籍、公共服务方面设置学历、技能、投资等诸多门槛已经成为普遍现象。比如2010年至2012年5月,广东省通过积分入户的大约为农民工总量的百分之一,73.7%的积分入户者具有一定职称或者严苛的职业资格。

  今年7月1日起,上海开始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对于大量外来务工者来说,特别是那些低文化水平的人,由于难以拿到120分的标准分,仍然都挡在门外。而且居住证和上海户籍相比,仍然存在差距,比如不能享受上海市低保待遇,不能申请购买保障房等。

  户籍制度改革最终要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还需要社保、财税、土地政策等一系列改革配套。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城市不愿意放开户籍还有现实的考虑,主要就是因为地方财力难以承担农民工市民化的高成本。

  有专家认为,深化城镇化配套改革需要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以及政府企业和个人之间构建多元化的成本分担机制。记者了解到,备受关注的“国家中长期新型城镇化规划”中,作为地方财政重要来源的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标准有望会进行改变。未来我国财政转移支付分配规模将一改之前以户籍人口认定方式,更多考虑常住人口因素,根据常住人口规模进行认定,以做到根据地方实际行动真正合理分配公共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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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木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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