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4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聂天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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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地自然灾害频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逐年扩大。灾害发生后,各地均能及时采取措施,以应急救助、冬春救助等临时救助方式给予受灾群众救助,但这种救助方式无法从根本上改善其生产生活。笔者认为,各地在做好应急救助的基础上,要从受灾群众最突出、最迫切需要解决的恢复和发展生产问题入手,寻找救助的突破口,实现由“输血”式被动救灾向“造血”式功能恢复与增进的主动救灾转变,增强其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低保、扶贫、救灾的有效衔接。具体来说,可采取以下三措施。

  一是帮助受灾困难群众做好帮扶项目的选择。紧紧依托当地成熟的产业,利用发展较完善的农业合作社,根据受灾群众实际情况及帮扶对象自身条件和特长,结合当地的产业、市场特点、地域特色和传统经济等因素,帮助受灾群众确定产业项目。从种植业、养殖业、服务运输业到各种编织手工加工业等,一户一策,因地制宜,宜工则工,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灵活扶助。

  二是由干部与帮扶户结对子,利用贴息贷款、土地流转政策、相关扶贫项目、农牧科技支持扶持等,依托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从资金、技术、原材料、饲料、基础设施等方面实施全方位扶持。

  三是通过脱贫户的带动帮扶,以及帮扶乡镇、村组帮扶户进一步包联督促,扶上马再送一程,及时解决问题,降低投资风险,做好项目链衔接工作,逐步实现销号帮扶、一次帮扶,使帮扶工作形成长效发展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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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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