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13日 来源:半月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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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借不得了,借了更不得了。”对民生和基础设施等项目既爱又怕,这是半月谈记者近日在安徽、湖南、广西等贫困地区采访了解到的基层普遍心态。贫困地区发展亟须上级资金,但很多项目不同程度地需地方财政配套,不少贫困地区因此负债累累,拆东墙补西墙,甚至弄虚作假,政府出现信用危机,危害甚大。

  配套资金缺口大 过年如过“鬼门关”

  “大别山区的一些村干部,春节期间,都要出去躲几天债,有时都不敢在家过年,甚至出现过工程队与村组织因讨债发生激烈冲突现象。”安徽省太湖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局长斯国为说,村级负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基层财政无力配套项目所致。

  斯国为介绍,以“村村通”工程为例,十一五期间,太湖共建设“村村通”工程1188公里,当时省财政出资12.5万元/公里(后追加至18万元/公里),但山区道路造价成本高,实际造价为山区35万~40万元/公里,丘陵地区25万~30万元/公里,资金缺口达1.5亿元,这些都需要村里自行解决。太湖共174个行政村,平均每个村负债100万元,边远山区的最高负债达300万元。“这些村集体资产收入有限,挂账负债何时能化解,没人心里有底。”斯国为说。

  事实上,负债资金很大一部分来自工程队垫资以及其他社会筹资。太湖县交通运输局有关人士介绍,目前太湖列入的国道、省道修建和改造项目资金缺口达9亿元,这些负债将由县政府承担,交通系统内已负债8000万元,“如果照此配套下去,3年~5年内交通系统将严重资不抵债,基本可以宣布破产”。

  “建设一口当家塘,上级财政只拨付5000元,而真正将工程做下来,需三四十万元,资金缺口太大。”太湖县水利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去年太湖县级财政仅民生工程项目配套资金就达9675万元,扶贫专项资金需配套960万元,这两项是‘红线’,一点都不能含糊,必须足额配套到位。”太湖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占礼生介绍说,一般项目下达时就要求县级财政配套20%的资金,太湖县去年按上级要求配套相关项目资金达1.24亿元,包括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发展、科技推广、社会发展支出等配套支出,对于一个一般预算收入仅有3.24亿元的贫困县来说,着实不堪重负。

  一些基层干部介绍说,迫于无奈,政府性投资工程在与施工方签订项目合同时就暗地约定,只结账60%,其余待其他项目资金到位后,再设法拆东墙补西墙。

  “明明应该搞建设,如今却是怕建设。”湖南省西部山区一个贫困县住建局负责人说,县城道路等公共项目建设,只能靠拖欠工程款。该局到去年年底,欠款达1.42亿元,其中既有材料款,也有农民工工资,最长的一笔,欠了七八年。

  每年临近春节,上班就像过鬼门关,到市里、省里去接上访的债主,是家常便饭。“一年中前三个季度是建设局,到了年底就成了信访局。”该负责人说,每年筹点钱,给各个欠款项目和债权人多少支付一点,主要是为了息事宁人,把这个“欠款建设”的游戏继续下去。

  对项目爱怕交加 被迫掺水造假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基层干部普遍对上级的民生和基础设施等项目既爱又怕,最主要原因是“配不起”。

  在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当地发展经济的先决条件是必须改善路网交通。湘西州发改委副主任秦建平等人介绍,目前除了高速公路以外所有公路建设都需要地方配套。

  以国道为例,每公里造价达1000万元,需要自治州配套550万元,而湘西州的财政人均支出只有5880元,相当于全省水平的85%,全国水平的57%。湘西州山地多、平地少,土地资源稀缺,土地财政难以成形,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更是实力薄弱,各种因素叠加以致融资能力非常孱弱。在此情况下,由于配套不上,全州境内国省道改造目前只完成总量的26%,群众意见很大,地方也无可奈何。

  “以前是拼命到上面去争取项目,现在有的项目反而成了烫手山芋。”太湖县农委副主任周华胜说,一些项目立项时资金缺口就很大,甚至也有为了能够挤进项目盘子,编制预算时就进行了“瘦身”,再加上配套资金供应不足,项目的牵头部门只能到处“化缘”,“到年底考核验收时,只好掺水分,造假糊弄过关。”

  广西柳江县财政每年可用财力只有9亿元。“农村公路上级给30万元一公里,而实际投入要80万元一公里,财力严重不足。”柳江县发改局局长吴永造说,柳江目前还有50多个行政村没有修通水泥路。

  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岳西县副县长方志国苦恼地说,贫困地区能争取到项目,就意味着能够加快发展,但由于县里财力有限,很多项目都不敢去要,主要是县里配套资金难落实。“可你不去要吧,就丧失发展的机会。”

  太湖县民生办主任洪运来介绍说,近年来财政配套均有向下加压的趋势。比如农村危桥渡口改造项目,刚开始省、县出资比例为“七三开”,现在则成了“五五开”,像水利、美好乡村建设等工程类项目配套比例都在向下加压。

  安徽金寨县副县长汪承平介绍说,一些原本能够早日投产发挥效益的公益性投资项目,由于县财政无力完成配套资金而不能及时竣工交付使用,既减弱了贫困地区投身基础设施建设的积极性,也影响了中央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政策的应有成效,同时还经常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工程款,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等,败坏政府形象,给社会发展留下隐患。

  “老一套”不利扶贫 改革需分类配套

  记者在采访时,基层干部们期盼中央和省级政府多投入,降低或取消贫困地区对项目资金的配套要求。

  安徽省安庆市委书记虞爱华认为,当前很多基础设施建设立项前都要求算经济账,财政支出的绩效评价和投资导向不利于贫困地区发展。他建议,国家应加大对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资力度,增强落后地区的发展后劲。

  太湖县扶贫办主任陈维新介绍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规定,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生态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配套改造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以及西部地区连片特困地区配套资金,但上级安排一些项目时依然要求县级配套。他建议,国家应强化落实扶贫政策落实的监督与审计。

  还有部分贫困地区干部建议,中央财政应根据各地财政情况不同,分等级、按比例,区别对待,降低贫困地区及农业、生态等功能区配套标准或减免配套资金。配套方式要由资金配套为主向以工资、实物、后续工程及后期维护费等转变,上级财政也应取消贫困地区民生工程县级配套,并采取措施化解贫困地区政府历史债务。(记者 王圣志 苏晓洲 李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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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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