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7日 来源:余寒 作者:经济观察网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确权扩能,还权于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201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暨北京城郊经济年会上说,“这方面的改革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未来农村基本制度的走向,不能有方向性失误”。

  “确权扩能,还权于民”在具体操作上首先要明确农村集体产权的主体。韩俊在会上表示,把产权界定清楚了,之后的大问题就是确权。

  韩俊认为,应该通过农村土地三权分离的方式,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把产权界定清晰,“承包权和经营权进一步分开,这是我们在理论上的一个很大的创新”。

  韩俊进一步解释,“我们应该按照法学界的成员权的思路对集体产权进行界定,来改造农村的集体产权制度。土地承包权是成员权的底线,成员以外的人不能承包土地,但可以租赁。而土地经营权可以拿出来抵押、买卖”。

  据了解,今年以来相关部门已经多次召开会议,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进行研究,并设计了一系列改革方案,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离”的思路已经写入中央政府发布的所有涉农文件中。

  韩俊在会上表示,我们的实践已经走在了理论研究的前面,“如果按照三权分离制定我们的政策,我觉得农民的权力就会更加明确”。

  记者从北京城郊经济年会上了解到,由农业部牵头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框架正在完善,其中包括一系列改革方案。目前,《有关农民股份合作和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全能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均已正式印发,由中农办牵头制定的《关于引导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在征求相关意见,等待会签。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spring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