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3月05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梁 莹 董文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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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在谈如何治理大气污染,却可能忽视了生态安全的天然屏障——林地和森林资源。”作为林业系统为数不多的全国人大代表之一,覃建宁对此尤为关心。她提出的7个建议都关乎林地保护,让国有林地保护常态化、法制化的建议就是其中之一。

  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国有林地资源成为我国生态建设的绿色中坚屏障。据调查发现,不少地区国有林地被侵占,导致森林资源遭到严重破坏。而国有林地作为国有资产,任何人、任何单位没有权利占为己有。

  对此,覃建宁认为,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知法守法意识。她建议全国人大对贯彻落实《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规的情况进行一次深入的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落实有关法规,纠正侵占林地、毁林开荒、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侵占国有林地要入刑,才能从法律上将其遏制。”覃建宁认为,还应完善法律,依法查处破坏林地行为。如完善森林法,明确规定林业治安案件可以实行传唤权,当事人拒不补种或补种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由公安或法院从当事人财产拍卖收入中抵冲,对林地造成的损失不仅计算直接损失,还要计算生态效益损失。

  对于侵占林地的案件,则应增强执法力度,强化对破坏林地行为的查处问责力度,选择一些影响恶劣、群众意见大、久拖不决的案件,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认真查处,以有力打击侵占林地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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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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