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30日 来源: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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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以及自治区、市发改、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我县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产城结合、打造首府生态民族卫星城”的工作思路,将易地扶贫搬迁、城镇化建设、石漠化综合治理及产业开发4 项工作结合起来,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实施“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以下简称“试点工程”), 让贫困群众“出山、进城”,以统筹城乡一体化的模式求取扶贫及城镇化工作新突破。

  一、基本情况

  试点工程一期工程于2012年12 月动工建设;2013年2月被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2013年10 月被列为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结合试点工程;2014年11 月被确定为全区扶贫生态移民示范项目;二期工程于2015年2月被列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目前,项目完成投资11 亿元,建成搬迁户安置公寓楼34栋,以及水、电、路、建材市场、广场等基础设施,动工建设一所中学、一所小学、一所幼儿园。易地扶贫搬迁第一批960户(4804人)陆续入住,第二批893户(4469人)、第三批518 户(2566人)安置房正在建设中。全县7个乡镇新建安置点8个,以不同建设方式、搬迁方式、安置方式,在全县全面铺开扶贫生态搬迁安置工作。

  二、主要做法

  (一)政府引导,群策群力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向巴平措、马飚、彭清华、陈武、陈际瓦、危朝安、沈北海、黄道伟、石生龙、周新建、范晓莉、高雄、黄日波、蓝天立、梁胜利、李彬、刘君、苏道俨及河池市黄世勇、何辛幸、刘先明、韦志鹏等国家、自治区、市领导亲临视察指导,对项目的实施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和厚爱。自治区发改委、住建厅、国土资源厅、扶贫办等部门对项目的实施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各厅局领导和处室领导多次亲临现场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各级领导的关心和厚爱,坚定了我县加快项目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为避免人为“造城”,出现“空城”,2012 年以来,我县四家班子领导连续4年在春节收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带领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深入大石山区和水电站库区开展大调研活动。特别是2014年和2015年春节收假后,先后开展“进瑶寨、话发展、助搬迁”和“蹲农家、办农事、促发展” 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全县干部职工上山下乡、进村入寨,和贫困群众共商发展大计,共谋建城良策,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动员群众入迁新城。通过调查、走访、动员,对意愿搬迁的扶贫生态移民进行了细化,全县共有11504户46106人愿意搬迁,涉及16个乡(镇)145个村1508个自然屯(其中有98个自然屯意愿整屯搬迁)。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我县高度重视规划工作,高起点、高标准超前规划。聘请深圳市城建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按照“再造一个新大化”以及“基础设施完善,配套设施齐全、新旧城区功能互补”的要求,着重在道路交通、应急避难场所、给水排水、防洪排涝、电力、通讯、供气、园林绿化、各类市场、环境卫生、文化和体育等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对项目区进行规划,根据地形地貌依山而建,各组团功能合理布局,努力做到不留败笔、少留遗憾。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158 亩,规划安置1.5 万户6万人,计划投资50 亿元,发展整体定位为“居住、文化、商业、旅游”。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安居工程、农民工培训就业基地、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等。功能区划分为“两轴、六区”,两轴:沿“一横一纵”的40米主干道与沿街商业及广场所构成的特色广场景观轴、视线景观带;“六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幼儿园、中小学、医院等公共服务区,被征地农户安置区,“七站八所”安置区,客运站、公园、文化体育馆等公共服务区,物流园、农民创业园等就业服务区。另外,项目区将增设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等公共服务机构。

  (三)整合资源,市场运作

  我县是国定贫困县,单靠地方财力,无法实现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建设共同发展的目标,必须整合资源,引入资本,共同建设。一是除了将自治区下达扶贫生态移民工程政府补助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外,我县还将中央及自治区拨给各部门的财政扶持资金,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乱、捆绑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共同投入。至目前止,已整合各部门各类资金11081 万元,建设项目区和谐大道、和美路、安康路、安福路等市政道路和密洛陀广场、步行街等。二是积极向上级争取、整合项目资金资源。争取自治区教育厅项目支持,投资1 亿元,在试点工程项目内建设幼儿园、小学、中学各一所,解决搬迁农户子女上学问题,项目于今年3 月全面开工建设;争取自治区发改委及广西南方电网公司支持,将第一批960户安置房供电问题列入农网改造项目,投入1898 万元资金解决入迁户用电问题;积极向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要求将我县列为全区农民工创业园建设试点项目县,在项目区建设农民工创业园。

  除了整合资金、强化县级财政支持和个人自筹资金外,我县还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引进香港·恒益集团合作开发建设。对市政道路、管网等公共配套基础设施,由政府负责投资,开发商按照规划建设。对营利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通过PPP模式建设,目前,正在向自治区财政厅申请,通过PPP模式建设项目区中医院和客运站。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既保证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的建设,又推进了城镇化的建设,同时也让参与开发的企业获得发展,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与城镇化建设两项工作实现有机结合,相得益彰。

  (四)用活政策,让利于民

  在制定入迁政策方面,坚持按照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户搬迁的积极性。对入迁新城的农户,允许其保留原居住地的宅基地、林权、承包地,解决搬迁农户的后顾之忧;在户口政策上不设关卡,入迁农户可保留原籍,也可随安置办理转户手续;在教育、医疗、养老、低保、就业等社会保障方面,入迁农户与县城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在制定房价等政策方面,坚持让利于民,通过利益驱动激发农户搬迁的积极性。一是以限价的方式框定开发商安置房售价。第一批960 户安置房售价每平方米1380元,个人支付每平方米980元,政府补贴每平方米400 元。二是严格落实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对易地扶贫搬迁户,每人补助6000 元。三是对符合危房改造、房倒重建等政策的易地扶贫搬迁户,给予相应资金扶持。四是在项目区建设建材交易市场,为第一批960 户入迁户配套安排每户20平方米、每平方米售价3000元的商业面积,由购买农户自由组建经济实体,统一经营或统一对外出租,所得利益由组成的农户统一分配,保障入迁群众的收入。

  在易地搬迁安置房管理方面,出台《大化瑶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安置房的价格管理、所有权、准入管理、交易上市、建设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均做出具体规定,明确发改、监察、财政、民政、扶贫、国土、住建、税务、审计、物价等部门职责,共同做好安置房管理工作,确保入迁农户“稳得住”。

  (五)以人为本,分类指导

  在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中,我县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择居的意愿,不让农民“被上楼”、“被城镇化”。在制定安置规划时,合理确定小城镇安置地点和安置方式,将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政府安置与自主安置相结合,鼓励群众向小城镇迁移,或以土地流转的方式,自主从山上搬到山下或公路边等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区域。相继实施贡川乡凤凰新区、羌圩乡羌桂新区、乙圩乡乙圩新村、六也乡豆也新村、北景乡景福新区及大化镇达悟村弄敏片、六也乡华善村单桃屯、七百弄乡弄雅整屯搬迁试点等项目。通过这些举措,让农户自主择居,达到移民富裕户进城镇,中等户到集镇,一般户住新村的目标,推动城镇化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让群众安居乐业,共享改革发展和城市文明成果。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资金整合难度大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整合资源支持和推进扶贫生态移民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4〕31 号),我县贫困对象搬迁建房补助标准为每人1.2 万元,非贫困对象搬迁建房补助标准为每人0.8 万元。对于扶贫搬迁对象,中央只落实专项补助资金每人6000元,其余部分由地方自行整合,虽然桂政发〔2014〕31 号文对可整合的资金种类进行了界定,但由于上级各部门下达的资金在使用方面均有具体详细地规定,大都要求专款专用, 且审计严格,地方整合使用难度大。另外,由于我县是国定贫困县,地方财力有限,对于今年我县计划实施的生态搬迁(非贫困对象搬迁),建房所需每人0.8 万元的补助资金还无从整合。

  (二)搬迁户后续产业培育难度大

  虽然我县在项目区设置了物流园、农民创业园等就业服务区,但建设相对滞后,与入迁户的就业需求不相对应。同时,由于我县区位、资源等方面的原因,县域竞争力相对较差,产业培育落后,难以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搬迁后农户就业仍以外出务工为主。

  (三)供电报装程序繁琐

  2014 年,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广西电网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第一批960 户搬迁农户安置房供电问题被列为农网改造项目。但今年、明年拟交付使用安置房的供电问题还没有着落,还需要如第一批一样层层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程序繁琐。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改变投融资方式,破解融资困境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的精神,改变政府过度依赖传统投融资方式,过多涉入规划、建设、融资、运营,政府边界模糊、债务压力大、公共产品供给效率低的局面,对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区内投资规模较大、需求长期稳定、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保障房建设、供水、供气、医疗和养老服务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进行梳理,建立项目库,以政府和社会合作(PPP)模式建设,破解融资困境。

  (二)加大安置点后期扶持力度

  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基本上没有安排中央投资资金用于后续产业的培育,不利于搬迁农户的创业和就业。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安置点后期扶持力度,整合各部门资金,集中向后续产业开发项目倾斜,一次规划,综合开发,整体推进。

  (三)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灵活运用好土地整理、只增不减、增减挂钩等自治区相关土地政策, 积极探索农民入股合作开发、直接租赁、其他创新性土地用地方式,切实规范和保障项目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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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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