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 来源:玉林日报 作者:廖展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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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部分省区市扶贫攻坚与“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扶贫开发要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做好扶贫开发工作,基层是基础。”那么乡镇政府作为我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在当前精准扶贫攻坚工作中,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要怎么做呢笔者通过深入贫困村屯调研后,认为乡镇政府要严格按照这“六个精准”要求,切实担负起扶贫政策的宣传发动,精准识别的摸底调查,扶贫措施的贯彻落实和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把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基础工作做好。

  一、乡镇政府是精准扶贫政策的宣传员。再好的政策,如果不与群众对接,就不能落地生根。精准扶贫的对象是广大农村贫困户,当前广大农村群众对各项扶贫政策虽然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一些具体申请程序和要求了解不透彻、不全面,而乡镇政府承载着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到群众中去的重要职能,是连接上级党委政府与基层群众的桥梁与纽带,直接服务于基层群众。因此乡镇政府在精准扶贫攻坚战中,就要当好扶贫政策的宣传员,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要求,组织干部深入村屯,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出版宣传专栏,组织村民召开动员会等方式,加大对精准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提高贫困群众对扶贫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二、乡镇政府是扶贫精准识别工作的执行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准扶贫关键的关键是要把扶贫对象摸清搞准,把家底摸清,这是前提。”因此,精准识别扶贫对象是精准扶贫的关键环节和基础工作,也是精准扶贫攻坚的第一战役。那么,谁来担负扶贫精准识别工作的职责呢也就是说谁是主力军,显然,乡镇干部就是这一战役的主角。乡镇干部长期在农村一线工作,他们最了解村情,最了解民情,与群众有着深厚的感情,而且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对挂点村村民的家庭情况、家庭收入和生活生产情况掌握地比较全面,所以乡镇政府要当好扶贫攻坚精准识别工作的执行人,组织乡镇干部深入村屯、进村入户、运用“一进二看三算四比五议”的工作方法,开展扶贫对象登记打分工作,确保精准识别工作公正公平合理,在阳光下操作,确保把贫困户精准识别出来,为下一步开展扶贫攻坚工作打好基础。

  三、乡镇政府是精准扶贫措施的落实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精准扶贫,一定要精准施策。”乡镇政府处在农村一线,直接面对农村群众,对农民所思所需所求,了如指掌。哪个村哪个屯人畜饮水困难,哪个村哪个屯不通路,哪个村哪个屯适合发展什么产业,都掌握得非常清楚,针对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按照贫困群众的需求,来落实扶贫项目,因地制宜地布局扶贫产业,有针对性地采取准确的脱贫措施,会使脱贫效果更好更实在。

  四、乡镇政府是扶贫项目安排和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者。扶贫工作有没有成效,扶贫项目安排得准不准,扶贫资金投向是否更有成效,离不开乡镇政府的监管。乡镇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精准扶贫开发和扶贫资金的监管职责,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扶贫项目投向准确、安排合理、发挥最大效益,确保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为此,乡镇政府尤其是乡镇纪委监察部门在精准扶贫攻坚战中要制定出更有操作性,具体化的监管措施,切实发挥好管理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一是加强督查力度。联合乡镇财政所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等不同形式,定期对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促使项目资金落到实处。二是建立公示机制。乡镇政府要督促各项目实施行政村设立公告公示牌,进行定期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让各项目资金的使用操作在阳光下进行。三是加大处罚力度。要切实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处罚力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挤占、截留、挪用、抵扣扶贫资金等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除追回资金外,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作者系博白县径口镇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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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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