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0日 来源:右江日报 作者:周章师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当前,全国上下正齐心协力、如火如荼开展精准扶贫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基层存在一些违纪违法、贪污腐败等现象和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应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治理力度,助推精准扶贫、巩固扶贫成果。

  以往,我们在扶贫工作中往往注重在物质层面上的贫困问题,着力在物质上下大力气帮扶,解决经济层面上的增收问题,希望尽快摘掉“贫困”这顶帽子。而对于影响贫困脱贫的外在因素——扶贫中的腐败现象和问题,虽然看到了但治理力度不大效果不很理想。随着扶贫攻坚难度越来越大,国家对农村的各项扶持政策也在不断增多,经过农村基层干部手中的扶贫款项也就越来越多。由此产生的“小官巨贪”已不是什么新鲜的话题,农村干部跃然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乱收费,贪污挪用扶贫款、低保款、救济款、补贴等忽视法纪的事例在全国比比皆是。据媒体报道,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6名村官贪污挪用村集体各种资金达1200余万元,刷新了当地村官腐败案件涉案金额纪录。以上特例仅仅是全国涉农资金领域腐败案件的冰山一角。据全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2013年以来至201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2.9万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涉农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仍在高位徘徊,处于易发多发的态势。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不治理这些贪腐现象,我们对贫困户帮扶多少资金都会如雁过拔毛,都会被个别干部中饱私囊,扶贫资金难以如数发到真正的贫困户手中,如此,不但直接侵害了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扶贫攻坚预期目标也将难以实现,而且也严重影响了基层党员干部的形象,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威信。因此,我们当前的扶贫工作既要精准推进,同时防腐反腐的脚步也要步步跟紧,把监督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不能等“腐败”了,我们才去“反”。那样不但会贻误了扶贫良机,也会失去挽救干部的良机。

  因此,不久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深化县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全面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搞好“四个排查”,其中要求排查贪腐谋私的问题,重点是贪占挪用挥霍集体财物、套取骗取国家补贴补助款、截留克扣冒领惠民资金、滥用权力中饱私囊等。并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实行“零容忍”。可见中央已经下定决心狠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要不折不扣狠抓落实。

  把好选人用人关是关键。村民富不富关键看支部,村子强不强要看“领头羊”。从所涉及扶贫犯罪事例中,我们不难看出,用好一个“领头羊”可以带富一个村,“领头羊”带错了路也会误了一个村。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把好选人关,畅通用人机制,加强干部管理,切实做到选准人、用对人、管好人,努力提高基层干部特别是是村级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扶贫攻坚中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教育是防腐的前提。精准扶贫工作,首要解决基层干部的思想贫困和精神贫困问题。教育基层干部时刻牢记宗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和法纪观念。对自己严格要求,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用权做人干事创业,甘愿吃苦、乐于奉献,大公无私;想问题办事情要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上,遇事走群众路线,听群众呼声,不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不搞优亲厚友,不拆不扣地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以自己的辛苦指数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要加强对涉及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管,做到资金分配到哪里监督就及时跟进到哪里,资金使用到什么地方监督就跟进到什么地方,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覆盖。同时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约束公权力使用。此外,要进行政务、村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追责是最有效的监督。因此,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精准扶贫工作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截留、挤占、挪用甚至贪污、私分涉农资金的党员和干部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从严查处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发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推动精准扶贫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和扶贫资金不折不扣落实到贫困老百姓身上。

  总之,唯有精准扶贫与防腐反腐同步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下大力拍打群众身边的“苍蝇”,扶贫精准识别才不会错把“非贫”当真贫,扶贫工作中才不会出现更多的腐败现象,贫困群众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脱掉“贫困”这顶帽子,精准扶贫工作才能成为一项适合民情民意的利国利民工程。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凝望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