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29日 来源:桂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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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平安幸福恭城 建安居乐业家园

  ——— 恭城瑶族自治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让群众安居乐业工作纪实

  □朱桂斌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要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如何坚持全面依法治县,深化依法治县实践,让人民群众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近年来,恭城瑶族自治县针对法治建设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差距,群众对政法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知晓率低、见警率低和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能力不足等问题,在深化依法治县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通过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深入政法部门调研指导,以及政法委带领政法综治部门负责人50多个晚上对全县各乡镇及县城范围重点村屯、区域进行夜巡暗访,切实掌握全县社会治安状况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以“创平安幸福恭城,建安居乐业家园”为主题的依法治县战略,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恭城瑶族自治县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创平安幸福恭城,建安居乐业家园”主题,从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创建等12个方面下功夫,采取了三大工作措施。

  一是凝心聚力,形成政法综治部门工作合力。针对综治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政法综治几十个部门单位,各项工作推进艰苦复杂等问题。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对各单位工作进行点评,指出存在的不足和工作思路;对突发事件召开政法委员扩大会,集体研究,果断决策,争取工作主动,确保第一时间解决问题,通过抓协调联动形成了齐抓共管常态工作局面。将政法综治部门领导夜巡表态讲话、案件侦破、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在电视等媒体播放,树立政法综治部门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精神,敢于“亮相”和“亮剑”形成常态。严厉打击影响社会稳定、群众安全感的违法犯罪,对见义勇为和破获大案要案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为政法队伍鼓劲打气,弘扬正能量。建立领导干部综治实绩考核档案,逐级压实责任,在全县形成“管工作必管综治”良好局面。

  二是强基固本,筑牢综治“第一道防线”。注重宣传引导,深入推进普法宣传,组织律师、法官、警官、检察官深入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法制进校园活动;印制《刑法修正案(九)》宣传册12万余份、“创平安幸福恭城·建安居乐业家园”小常识13万份,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分期对全县政法综治部门5000多人次进行集中培训,基层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县117个村、6个社区、3个街委全部建有治安义务巡防队伍。完善提升综治中心建设,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新增高清探头500多个,实现网格化管理有效覆盖;严格按照“五个过硬”标准,结合全区“五查五整顿”和桂林市“牢记初心使命 严格公正执法”政法队伍建设要求,全面规范政法部门执法司法行为,实现全县政法部门“三有三强三满意”(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协作的领导班子,有一支良好作风的干部队伍,有一份敢担当、肯做事的责任心;凝聚力强、战斗力强、执行力强;上级满意、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目标。

  三是求实创新,提升综治管理水平。县政法委利用晚上时间,深入县城重要节点、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动车站、城乡结合部等开展夜巡暗访,与老百姓面对面交谈,询问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及派出所出警、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医院秩序等情况,详细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带动夜巡常态化,激发了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有效防范各类治安事件发生。用“345”工作法化解矛盾纠纷。防控做到“三个一(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化解矛盾纠纷、第一责任人掌握情况驾驭全局);处置做到“四靠前(法制宣传靠前、调解靠前、领导靠前、处置队伍靠前);联动走好“五部曲(排查、调解、宣传、联动、处置),实现排查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用“四心”(同情心、关爱心、耐烦心、责任心)、“四情(人情、社情、亲情、友情)“四化(感化、教化、分化、化解)工作方法主动化解信访维稳难题。2015年11月至今没有发生赴邕进京非访事件。

  通过全面依法治县实践,确保了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恭城获2011-2015年全国法治教育先进县称号,2016年获国家信访工作“三无”县,2017年保留荣誉称号,全国综治先进个人一人,2015、2016、2017年被自治区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授予二级国安办,县维稳办获自治区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维稳先进单位,2017年度群众安全感排名全区第11名,2018年群众安全感测评中,第一季度全区排名第三、第二季度排名第七。

  (作者系中共恭城瑶族自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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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莫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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