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6月17日 来源: 作者:韦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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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瑶族是广西少数民族人口居于第二位,2019年134.9万人,占全国瑶族人口62%。分布在全区88个县市中,绝大部分聚居于6个瑶族自治县和47个瑶族乡(2011-4-2《瑶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由于历代以来我区瑶族大部分居住在贫困山区,自然条件比较恶劣,农村瑶族居民贫困面相对比较大,贫困度也比较深。虽然经过7年多的脱贫攻坚,2020年底已全部脱贫。但对于脱贫之前属于深度贫困的瑶族乡,巩固他们的脱贫攻坚成果任务比较艰巨,目前他们对政府继续扶持的期盼仍然较大。这是笔者最近对南宁市上林县镇圩瑶族乡初步调查得出的结论。

  一、镇圩瑶族乡农户脱贫生活改善的基本情况

  “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加快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的根本指导方针,在这个指导方针指引下,尤其是经过习近平亲自部署和指挥的7年“脱贫攻坚战”,南宁市上林县镇圩瑶族乡的瑶族贫困群众生活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善。该乡原是个贫困乡。全乡共5893户24495人(其中瑶族7636人,占31.2%),“脱贫攻坚战”建档立卡1966户7798人。2020年底全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脱贫。

  脱贫攻坚明显改善了瑶族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目前全乡已建有楼房的5781户,占全乡98.1%。东罗村是该乡户数最多的村,共有户数856户,建有两层楼房以上的共有849户,占全村户数99%;全乡现已购有家庭私用车2782辆,占全乡总户数的47%。东罗村共有私用轿车356辆,占全村户数41.5%;全乡已购买冰箱的家庭共5781户,占全乡98.1%。进入2021年以来,为提升瑶族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镇圩瑶族乡广泛实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程中的村屯居住环境“三清三拆”整治,致力打造3个县级示范点和8个乡级示范点。瑶乡农户用实际行动助力乡村风貌提升工作,村庄里私搭乱建、残垣断壁、污水横流等乱象得到有效整治,清洁宽敞的村屯道路通往各家各户,实现了人居环境大变样,既提升了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又对外展示了新时代奋进中的瑶乡新貌。

  二、镇圩瑶族乡农户在家庭稳定增收产业方面对政府扶持的新期盼

  产业是确保脱贫后瑶族群众能够持续稳定增收的关键。镇圩瑶族乡农户对政府继续扶持的新期盼,大部分集中反映在家庭稳定增收产业上,而这些期盼,都是乡政府及群众无能解决的。值得可喜的是,2021年4月27日下发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广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对解决这些问题都作出了原则性决策。该乡农户期盼这份和其他重要文件,能够尽快转变成为务实解决他们提出难题的效果。瑶乡农户的“四个新期盼”是:

  (一)期盼扶持提供“种养殖业”优质品种

  调查中得知,由于镇圩瑶族乡绝大多数农户以种养殖业为主,多年来又以种养殖传统品种为主,虽然农业部门已经扶持他们对一些传统品种作过改良或更换为优良品种,但有些优良品种的“优良期”有限,过不了几年就变异了。有些优质品种虽然在其他地方十分普遍使用,但由于信息不够畅通,该乡能够用上还不多。比如蚕种质量是决定养蚕户经济收益的关键性基础。蚕品种不同,对桑树品种、栽培形式、养蚕环境和技术条件等要求也不同。按照镇圩的气候条件和桑树品种叶质,适宜养殖春、中、晚秋期都适应的优质蚕品种,但目前能够供应这种优质蚕品种的正规渠道较少,养蚕户不得不用其他一般品种替代,虽然一般品种也有收入,但较之春、中、晚秋期都适应的优质蚕品种则減少好多。为此农戸盼望政府部门能够适期扶持他们提供种养殖业所需的优质品种,夯实种养殖业稳定增收的基础。

  笔者认为,优良品种是农作物获得高产高效的基础和源泉,是巩固家庭稳定增收产业的金钥匙,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和乡村振兴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镇圩瑶族乡农户提出这个期盼具有普遍的农民呼声。建议各级政府的农业农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聚焦各乡村种养植的规模及其对于优质品种的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予以扶持解决。对于镇圩瑶族乡来说,由于种桑养蚕是大部分农户家庭稳定收入的支柱产业,农业农村部门要尽力做好这个支柱产业的服务。除了上述提到扶持提供适合于当地生产所需的“优质蚕品种”之外,还要提供适合于喂养“优质蚕品种”的“优质桑叶品种”。2021年该乡光是500多养蚕大户种植桑树苗就达8000余亩,他们计划努力拼搏,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新成就实现与乡村振兴有效接街,但他们期盼当地政府能帮助他们解决好“优质桑叶树种苗”满足供应难题。这是因为,桑树种苗的质量决定着蚕产的产量和质量,关系到养蚕收入的高低。据养蚕户反映,近几年来,县政府虽然曾每年给该乡拔付900亩180万秼的优质桑叶树种苗,但只能满足四分之一左右的蚕户需求,四分之三的养蚕户只能到市场上买别的桑树苗,市场销售的桑树苗有很多并不优质,凡是种下的劣类桑种苗,即使管理再好,施再多的肥料,其桑叶产量也只有优质桑树叶的三分之一。种植同等面积的桑地,优质桑叶能养殖的蚕数量就较多,收益也就大不一样。为此,瑶乡农户希望政府从今年以后,每年都能给他们解决这个重要问题。不管是刚脱贫户还是过去的非贪贫困户,凡是以种桑养蚕为家庭稳定增收支柱产业项目的,都能够享受到这个“普惠扶持”,否则,全乡整体上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将是一句空话。

  (二)期盼扶持提升“家畜疾病”防控能力。

  调查中得知,目前镇圩瑶族乡以养猪、养羊、养鸡及肉牛为持续稳定增收家畜项目的农户约1200户。几年来经验显示:家畜疾病防控能力决定养殖产业收益大小。以每户养2头母猪为例,如果能得到当地兽医站及时过细指导,勤奋消毒,常让猪栏保持干燥,并定期给猪打预防针,一旦发现异常及时对症处理,疾病就有可能不会发生,一头母猪就能年产猪仔两次,每次15头左右,一年光卖猪仔就能有近3万元的纯收入。而教训也警示他们:如各家各户的家畜疾病防控能力不提升,家畜传染疾病一旦在农户养殖环境中爆发且迅速蔓延,不仅会造成养殖户当年养殖的家畜全部死亡,直接造成经济上的严重亏损,搞不好直接致贫或返贫,为此他们迫切要求政府加大这方面的扶持力度,好让他们放心大胆去发展这些适宜自我的增收项目。

  笔者认为,农业动物疫病防控管理实质上是一种在公共管理基础上实施的社会活动,政府部门在农业动植物疫病防控管理中,充当着政府公共物品提供及发放者的角色,养殖户在政策下属于受益者,在农业动植物养殖中受到政府部门疫病防控技术指导以及药物扶持是应有之义。因此各级政府的农业农村部门,应该在这方面“彰显新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加大对家畜养殖户的技术扶持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和利用微信网络等媒介宣传,对乡村动植物养殖户进行广泛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养殖农户的防范意识。同时加强对养殖农户进行家畜疾病防控专题培训和帮扶,进一步打牢养殖农户防控技术基础,在养殖一线构筑起有力的防控屏障,确保发生疫病能够做到早报告、早确诊、早处置,有效阻断疾病扩散蔓延,降低家畜患病率,保障养殖应有的收益,促进瑶族群众家庭养殖项目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期盼扶持提升农村合作社的服务能力

  在调查中得知,目前镇圩瑶族乡有农村专业合作社(或经联社)59个,是以农村家庭承包为基础,通过对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和贮藏,以及对农业的相关技术和经营为目的经济组织。这种经济组织具有获得信息和技术的渠道多,对市场的变动反应能力快等优势。该乡862户(占全乡14.6%)农民加入到这种经济组织,享受到经济组织帮自己销售农产品、降低农产品成本、保证产品质量、统一采购农资等服务。但在调查中一些农户和乡村干部也反映,随着现代农业的加快发展,加入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农户将会越来越多,但目前由于合作社的基础设施尚未善,优秀人才不足,服务能力满足不了农户的生产要求,希望政府能够扶持提升农村合作社的服务能力,增强农户“抱团取温”中坚力量的支撑力度。

  笔者认为,农村合作社(或经联社)将是以后振兴乡村战略中农村种养殖业的主要发展趋势。政府的农业农村部门,应该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进一步贯彻执行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党中央、国务院2020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农发〔2020〕1号】的相关要求,确保合作社能够按照农业农村部文件规定的4条服务原则,规范自己的服务重点,坚持服务小农户,把服务小农户作为政策支持的主要对象,着力解决小农户的规模化生产难题:坚持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以支持农业生产托管为重点,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坚持服务重要农产品, 增强重要农产品销售增效能力,减少农产品长期积压腐烂的风险发生。

  (四)期盼将非贫困户与贫困户一视同仁予以扶持

  在调查中得知,在脱贫攻坚期间,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镇圩瑤族乡有些村屯党组织只倾力于对贫困户的思想动员教育和产业扶持指导,而对非贫困户的教育和指导工作做得较少,有些村还存在对非贫困户隐瞒扶贫政策的情形,造成边缘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对政府及基层组织存在不少误解,有些边缘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因心理失衡还与周围贫困户产生感情隔阂。有村干部对笔者坦言,一个村子里很富的和很穷的就那么几户,大多数人的日子都差不多,好的好不到哪里去,差的也差不到哪里去。但在脱贪攻坚对贫困户建挡立卡时,必须用现实识别标准去统一衡量,凡高出标准几十元、几百元的,一律列为边缘贫困群体,这些户也有可能因病、因学或因突发事故一夜之间就返贫,甚至陷入比在册贫困户更窘迫的境地。由于当时脱贫攻坚任务紧迫,人力物力财力都聚焦在消除绝对贫困上,对边缘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困难和问题兼顾很少,因而造成一些群众心理上的不平衡。为此该乡农户群众反映,现在贫困户全都脱贫了,大家都处在同一个新的起跑线上,政府对农户的各项扶持,除了有政策特殊规定之外,其他应该是一视同仁,让大家都心情舒畅地把振兴乡村大业搞上去。

  到底自今年起,农村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对过去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在政策扶持上有没有差异?带着这个疑点,笔者反复学习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其中均有“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出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关政策,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等规定,这就告诉我们:国家对己经脱贫的贫困户,还要继续大力扶持一段时期,对于农村家庭在产业收入项目上的扶持,目前还不能做到贫困户与非贫困户上的“一视同仁”。为此笔者建议,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当前在发展上得到政府扶持不均等,这是现阶段农村内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客观存在。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增强全局观念和“看齐意识”,从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政策保持高度一致,一方面,要紧紧抓住巩固贫困户脱贫成果这个重点不放松,帮助贫困户大力发展适宜产业,切实增加收入,过上稳定的富裕日子;另一方面,要多些关心边缘贫困户和非贫困户的实际困难,想方设法帮助解决他们提出的合理要求,积极引导条件好的农户更好发展,支持发展潜力强的农户突破发展,凡是通过少数民族政策扶持或优惠的,非贫困户一个也不能漏;对政府为贫困户扶持政策的宣传要扩面到全体农户,让贫困户在享受政策时以感恩情怀去最大发挥政策实施成效,提高边缘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对党的政策知晓率,让他们感受到被尊重的人格安慰,进而提高对党和政府的满意度;作为瑶族聚居区的镇圩瑶族乡,应结合乡村振兴暴露出的实际问题,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创优活动,让各族群众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代主题,坚信在朝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进的征途中,党决“不让一个少数民族掉队”,从而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万众一心去夺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胜利。

  作者介绍:韦绍行,副研究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原处长,广西社会科学专家库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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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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