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14日 09:20 广西日报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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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上午,中共田阳县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县城布洛陀文化中心隆重举行,这是该县试行以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大会年会制为主要内容的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一次成功实践。大会审议通过了县委工作报告、纪委工作报告和有关调整发展战略和目标的建议,通报了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听取了党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处理情况的报告等。

  来自基层的党代表黄建西说:“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试行,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民主监督,进一步推进县、乡(镇)党委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许多代表认为,这提高了领导决策的透明度,加强了权力监督,推进了党委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是进一步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探索。

  田阳县2007年8月起就着手探索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工作机制,组织人员深入机关单位、乡镇村屯调研,广泛征求广大党员、党代表的意见,制定出有关方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于2008年起试行,在县委本级、头塘镇党委、坡洪镇党委试行以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大会年会制为主要内容的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建立健全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制度,后在乡镇以上党委全面推行。

  田阳县试行的县、乡(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主要有3个方面内容和特点:一是实行党代表任期制,任期与同级党的代表大会相同,其代表资格和职权在任期内一直有效,并且保障党代表在任期内行使提名权、选举权、评议权、旁听权、询问质询权等“五权”。二是实行党代表大会年会制,即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的代表大会,履行其职责。三是建立党代表常任制工作制度,通过建立县、乡镇党代表权利保障制度、党代表活动日制度、党代表提建议和意见制度、党内通报制度、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党代表联系制度和党代表教育培训制度等七项基本工作制度,保障党代表在党内的知情权、参与决策权和党内监督权,确保党代会闭会期间充分发挥党代表的作用。

  田阳县委容传文书记认为,试行县、乡(镇)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是田阳县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的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探索党代表进一步发挥作用和党代表管理使用的具体实践,是构筑党员和党代表了解、参与党内事务的长效平台。

编辑:admin  作者:黄尚学 凌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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