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20日 09:47 南宁日报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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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隆安县第一批30家农家店完成改造并验收合格,第二批40家正着手进行改造。

    今年,国家商务部安排给隆安县建设70家农家店,农家店改造完成并经过验收合格后,国家给每家农家店无偿扶持资金9200元,资金由国家先拨发到试点企业利客隆超市的配送中心,再由试点企业划拨给店主,这笔资金包括店容、店貌改造费用,添置货柜和货架,增加商品品种以及送货上门费用等。按要求,乡级农家店的店铺营业面积必须在10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800种以上,商品配送率40%以上;村级农家店的店铺营业面积必须在20平方米以上,经营商品品种(单品)400种以上,商品配送率40%以上。

编辑:admin  作者: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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