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是2007年国家开展“农业综合开发支持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工作首批启动的全国40个、广西2个试点县之一,涉及该县平安、莲花、栗木3乡镇的11个村。
示范区计划总投资28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5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配套资金600万元,县级财政资金150万元,农民自筹600万元。
为确保示范区项目建设稳定进行,该县一是做细做实示范区项目规划。按照项目要求,结合恭城实际,制定示范区三年总体规划及2007-2009年分年实施计划。二是激发群众积极性。充分发挥县、乡级政府在示范区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让群众真正认识到示范区建设是农村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和变革,是一项“富民工程”、“惠民工程”,激发项目区群众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使农民群众成为“建设主体、受益主体、管护主体”。三是注重突出特色。牢牢把握农业综合开发稳定粮食生产和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这两个根本,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培育水果等优势产业,建设绿色水果生产基地,壮大农产品深加工龙头企业,扶持产业协会,完善农技服务,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打造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业。四是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充分调动各部门、科研单位、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项目乡镇村组及其他社会力量,整合各类项目、资金、人力、物力、先进技术、新品种、先进的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向示范区倾斜,形成“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建设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