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大会战动员会精神,加快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原料基地建设步伐,近日,合浦县制订了《商品林林木林地清理工作方案》,对全县范围内划为商品林的所有林木、林地资源状况进行登记清理,查清林木、林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重点是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单独或参与承包经营的商品林木林地,严肃查处社会投资者在项目基地建设规划区内抬价收购行为。
据悉,此项工作由县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等9个单位及各乡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组成县商品林木林地清理工作组,负责指挥和统筹协调全县商品林林木林地的清理工作,对清理结果作出处理意见。各乡镇同时设立相应机构,在组织上、措施上保证商品林林木林地清理工作有序开展。
清理工作按照北海市相关文件精神,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思想发动、摸底清查工作,做到商品林木林地清理工作家喻户晓;全面掌握全县商品林林木林地的分布状况、面积、承包经营及纠纷侵权等有关情况。商品林林木林地清理工作分为普查登记阶段和分类处理阶段。普查分为三类。一是普查。以乡镇政府为实施单位,各农、林场为基本普查登记单位,各乡镇务必把所辖范围内的商品林林木林地状况(包括地理位置、权属、地上种植物、面积、承包经营者、纠纷争议等情况)登记造册,上报到县政府。二是自报。凡属于行政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单独或合伙参与承包经营造林的,要以全县经济发展大局为重,主动进行自报登记;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公职人员由县商品林林木林地清理工作组负责登记;乡镇级公职人员由所属乡镇相应机构进行登记。三是其它非公职人员的承包经营造林者,主动进行登记转让的,政府酌情给予表彰奖励。
分类处理中要求分清商品林林木林地情况,并按“政府总承包”具体要求进行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