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广西钦州市委组织部正式发布对灵山县干部选拔任用的核查结果,认为灵山县委总体上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没有发现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拔任用干部的问题。但灵山县因机构改革、乡镇换届等原因存在部分县直机关副职领导较多的问题,为此,要求灵山县委及时调整消化并进行整改。
4月7日,相关媒体发表《一个县的“超高频”干部任免》的文章,对灵山县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了质疑,网上多家媒体转载和评论。舆论关注引起了钦州市委高度重视,4月7日当天,钦州市委派出以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为组长,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编办有关人员为成员的干部监督检查工作组到灵山县,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开展核查工作。近日,钦州市委组织部已形成初步核查结果。
据调查核实,2007年1月到2010年2月,灵山县委共调整任用干部888人、1325人次。其中,提拔338人,其他的干部调整任免,属于因领导班子换届和政府机构改革重新任免、辞职免职调整补充、短期挂职锻炼、新农村指导员兼职以及不同任免主体按规定进行的任免等。总体上没有超职数配备干部,没有发现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拔任用干部的问题。
对于网民关注的“任命建设局副局长兼任公司总经理”、“任命施工队队长”问题,钦州市委组织部进行了认真核查,灵山县委任命县建设局副局长兼任县开投公司总经理不符合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兼任企业领导职务的要求,“县水利机械施工队”作为事业单位名称不规范。对此,钦州市委组织部已责成灵山县委限期整改。同时,对机构改革精减合并了部分机构和乡镇换届等原因而导致部分县直机关副职领导较多的问题,也要求灵山县委及时调整消化。
钦州市委组织部欢迎并感谢媒体和社会各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表示将进一步改进有关工作,更加准确清晰地发布干部任用信息,加强与社会各界和网民的沟通。同时,继续坚定不移地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满意度,为钦州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