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0日 09:03 广西日报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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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安瑶族自治县深入实施“五大工程”,强化村民自治和服务功能,加强社会化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实施“基础工程”,提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延伸力。该县成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每个纪检监察干部负责联系一个行政村,从村民代表中选聘496位廉政监督员,及时收集反馈党风廉政方面及农村热点难点问题等信息。

  实施“教育工程”,提高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影响力。该县认真抓好警示教育基地建设,每年年初组织全县在职正科级党员干部到乡镇、村屯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充分发挥县烈士陵园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和地苏乡大定村、大兴乡花康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的示范效应,创建以正面示范、反面警示、廉政理论等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廉政教育基地。

  实施“阳光工程”,提高村民廉政教育约束力。该县以党务、村务、事务公开为重点,不断加强乡(镇)、村、基层站所民主管理制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

  实施“便民工程”,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该县在农村实行“一站式”服务,19个乡镇成立“农事村办”、“农事网办”服务中心,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理、生育证办理等56个项目作为代理项目,从卫生、劳动就业、计划生育、优抚、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实施“民心工程”,提升基层组织公信力。该县推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公示制、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救灾资金和新农合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涉农案件等。

编辑:圆故  作者:蒙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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