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4月25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肖世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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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区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会议要求,自治区物价局拟定了2007年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的工作方案,决定继续开展全区范围内的价格秩序集中专项整顿和治理,使涉及民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重要经营性收费、公益性收费和中介服务收费进一步规范,经营者的诚信兴商意识更加牢固。

  根据该工作方案,在3月至5月,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

  5月至7月,开展资源和环境两项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差别电价、差别水价政策的执行情况和落实各项环境保护价格收费政策。

  6月至8月,开展房地产价格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中介机构、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执行价格政策的情况。查处房地产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哄抬房价、价外加价、价格欺诈的行为;查处房屋中介机构提高中介费标准、捆绑服务并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收取明码标价以外费用的行为;查处物业管理公司的乱收费行为等。

  8月至11月,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

  9月至12月,开展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查处近年来医院和药品经营单位不执行或推迟执行政府降价药品价格政策;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用卫生材料等方面的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同时,在五一、国庆、元旦、春节、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还将开展节假日市场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商业区、交通运输站点、公园景点、旅游宾馆等人群集中地的明码标价情况,以及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执行情况,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各类商业价格欺诈活动,维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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