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5月0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莫艳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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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青瓦、坡面屋、木门窗、吊阳台、白粉墙、青石板路”,在美丽的漓江畔,改造后的阳朔东岭竹筒房气质古朴典雅,飘散着“水村山郭酒旗风”的迷人景致,成为漓江边一道靓丽的风景线,给来阳朔的中外游客留下了深刻印象。

  4月27日,在桂林召开的全区村镇建设暨“竹筒房”改造试点工作会议指出,近两年,像东岭村这样被列入自治区“竹筒房”改造试点并取得成功的还有黄姚古镇、兴安水街等。这三个试点充分吸收体现地方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格的建筑元素,不贪大求洋,不大拆大建;或突出桂北建筑风格,与山水和谐共生;或吸收岭南建筑风格,修旧如旧;或重现民族民俗,再现通透休闲的“小桥流水人家”景观。

  改造中,三个试点均注意就地取材,充分尊重当地的民风和习俗,尊重当地居民意愿,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在对建筑立面进行改造的同时,增加了对道路、排水设施、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的综合改造。改造后的试点,道路平整干净、安装了富有地方特色的路灯,试点以前脏乱差的环境得到显著改善,许多原来不赞成甚至反对的居民在态度上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长时间以来,我区小城镇建设缺乏特色,“竹筒房”泛滥,建筑垃圾多,是城镇建设的顽疾。去年,自治区加大改进力度,首先在阳朔、兴安、昭平进行“竹筒房”改造试点,目前已取得初步成功。

  自治区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除继续完善阳朔、黄姚“竹筒房”改造外,我区将继续扩大试点面,选择雒容、融江等8个自治区小康示范镇铺开“竹筒房”改造,争取年内完成。在经费筹集上,坚持“几个一点”的办法,坚持以财政资金为引导、群众为主体,多渠道吸收社会资金广泛参与。加快研究、挖掘、提炼不同地域及主要的世居民族特有的建筑元素、建筑风格和自然景观特点,开展城镇特色建筑设计方案征集、论证、评审和试点推广工作,有序推进“竹筒房”外立面改造工程。

  今年我区将采取存量改造、控制增量的办法,联合自治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下文停止在建制镇审批“竹筒房”建筑用地。

  自治区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区将分步骤推进“竹筒房”改造,以城镇化示范县、小康示范镇、示范村为重点,逐步对具备条件的县城和村镇进行“竹筒房”改造,加强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工作,开展古村落的保护性抢救。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竹筒房”改造的特色研究,规划设计,力争到2010年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小城镇和示范村,从而逐步形成具有鲜明广西特点的城镇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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