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9月0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余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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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的旅游资源优势

  八桂旅游资源丰富,分布广,品位高。以桂林山水和百色大石围天坑群等喀斯特地貌景观为代表的自然风光;以北海银滩和钦州三娘湾为代表的滨海风韵;以大新德天跨国大瀑布和凭祥友谊关为代表的中越边关风貌;以刘三姐文化、龙母文化为代表的民族和民俗风情以及以兴安灵渠、桂平西山为代表的宗教历史文化风采构成了广西最具代表性的特色旅游资源和主要旅游品牌。

  广西背靠大西南,临近粤港澳,面向东南亚,与越南山水相连,沿海、沿江又沿边,是大西南出海重要通道,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前沿和大湄公河次区域旅游合作的东北门户,并构成了与泛珠三角区域及中国-东盟国家之间的旅游合作和交流的叠加平台。良好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将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经济产业优势,推动广西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广西旅游业起步早、基础好、特色浓,是广西的一大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提出把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来培育。目前,广西已成为中国旅游大省。2006年,全区接待入境旅游者167.64万人次,同比增长14.8%,国际旅游外汇收入4.04亿美元,同比增长22.4%;接待国内游客7399.67万人次,同比增长14%,国内旅游收入334.02亿元,同比增长20.2%;旅游总收入366.22亿元,同比增长20.3%。旅游业已初步发展成为广西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和形象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的龙头产业。

  进入“十一五”,广西全面启动了建设中国旅游强省发展战略,并将进一步加快完善旅游产业体系,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素质,综合发挥旅游产业功能。力争到2010年,全区接待入境旅游者280万人次,国际旅游(外汇)收入6.5亿美元;国内游客人数9550万人次,国内旅游收入550亿元;旅游总收入600亿元左右,相当于同期全区GDP的10%左右。努力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广西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作出更大贡献。

  桂台旅游合作态势良好

  我区从1981年开始接待台湾游客,1987年台湾当局放宽台湾同胞来大陆观光的限制以后,前来广西旅游的台湾游客逐年增多。2000年,广西接待台湾游客47.7万人次,占接待境外旅游者的39%;到2001年,我区接待台湾游客达到50.39万人次,占接待境外旅游者总数的40%,创下历史最高纪录;1988年至2005年18年间,台胞到广西旅游观光的人数累计已达384.56万人次;2006年,接待台湾游客41.05万人次,同比增长5.1%。目前,台湾游客已成为广西最重要的客源市场,在我区入境旅游发展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台胞来访的目的也由早期的单一探亲旅游,向观光、休闲、度假、商务、求学、探亲和交流等多方向、多领域发展,并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旅游客源市场。

  多年来,广西与台湾旅游业界开展了大量扎实而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是认真研究台湾客源市场,加大力度进行旅游整体形象宣传。二是改进方式,创新机制,积极开展对台招商引资工作。围绕全区旅游资源和产品整合,集中筛选一批重点特色旅游项目,有针对性地对台招商。截至目前,到广西投资旅游业的台资企业已有数十家,投资总额达40多亿元人民币,投资领域涉及景区景点、文化娱乐、休闲度假、商品购物、宾馆饭店等多方面。特别是桂林乐满地休闲世界、愚自乐园、冠岩、世外桃源、玉林云天文化城等一批重大台资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给广西旅游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针对台湾市场需求不断开发出新的旅游产品。如:着力建设广西旅游精品线路,先后推出了许多新的旅游热点和线路——大桂林山水文化旅游圈线路、环北部湾滨海跨国旅游线路、中越边关探秘游线路、桂中民族风情旅游线路、桂东宗教历史文化旅游线路、盘阳河长寿养生旅游线路等等,这些线路及线路上的代表性景区目前已成为吸引台湾游客的主要旅游热点;还加快旅游产品结构和区域布局的调整与优化,着力开发了休闲、度假、商务、会展、修学、生态等旅游新产品。四是优化旅游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高旅游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

  大力推进桂台旅游合作与交流

  为推进广西与台湾在旅游方面的进一步合作与交流,自治区旅游局建议围绕以下一些重点方面来开展:

  (一)继续加强与台湾旅游业界高层人士和旅游组织的交流。邀请台湾观光协会、台湾旅游同业公会、品保协会等旅游行会组织以及旅游业界高层人士到广西深入考察旅游资源、产品和线路。

  (二)继续做好桂台旅游界“心手相连”和高尔夫友谊赛等系列联谊活动,以联谊的形式增进友谊、加强交流、促进合作,共谋旅游业发展之路。

  (三)进一步加强广西旅游企业与台湾旅游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如双方旅行社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合作、酒店之间在管理方面的合作、景区之间在产品线路、投资方面的合作、旅游院校在旅游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等。

  (四)组织、邀请台湾媒体和旅行社来广西考察。邀请台湾主流媒体到广西采访,拍摄广西旅游专题片,制作电视栏目和文字专栏,在台湾的媒体播放和刊出。组织台湾的旅行社来广西考察,双方共同编制台湾游客来广西旅游的线路和规划等。

  (五)加强桂台旅游联盟合作。通过桂台旅游联盟合作,加强广西旅游界与台湾旅游管理部门、旅游企业、新闻媒体、航空公司等部门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以进一步扩大广西旅游在台湾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的台湾同胞来广西旅游。也可委托联盟单位在台进行对广西旅游的宣传推广。

  (六)建立台湾游客在桂应急处理机制。广西旅游部门将与台湾旅游同业公会、品保协会等组织积极沟通,并与广西交通、安全、公安、卫生、台办等部门协手,建立台湾游客在桂应急处理机制,使台湾游客在广西旅游期间遇到重大应急问题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处理解决。

  (七)继续加大对台旅游招商引资力度。台湾企业界是广西旅游重要的投资主体。广西将进一步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广西对台经济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商招商、委托招商等平台,加大与台湾企业界的沟通,吸引台湾企业界到广西投资开发旅游业。

  (八)积极协调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门尽快制订、出台吸引台资的优惠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吸引台商兴办独资旅行社和合资旅行社,积极兴办桂台客家文化旅游实验区,并努力争取台湾居民可在桂林航空口岸办理落地签注手续。同时,积极争取开通桂林至台湾主要城市的直达航班或包机。

  (作者为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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