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1月31日 来源:广西县域经济网 作者:本网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本网讯:新华社1月30日受权全文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意见》共分8部分,约15000字。包括: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强化农业科技和服务体系基本支撑;逐步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在第一部分“加快构建强化农业基础的长效机制”第三条“形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良性互动格局”中,《意见》再一次明确提出:“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全段内容如下:

  “要通过结构优化增收,继续搞好农产品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和建设,支持优质农产品生产和特色农业发展,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要通过降低成本增收,大力发展节约型农业,促进秸秆等副产品和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要通过非农就业增收,提高乡镇企业、家庭工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水平,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改善农民工进城就业和返乡创业环境。要通过政策支持增收,加大惠农力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合理调控重要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一步明确农民家庭财产的法律地位,保障农民对集体财产的收益权,创造条件让更多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是中央发布的关于“三农”的第10个一号文件。其中,2006年、2007年的一号文件都提到“县域经济”:

  2006年一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第三部分第一条的阐述如下:“要着眼兴县富民,着力培育产业支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引导企业和要素集聚,改善金融服务,增强县级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2007年一号文件《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第二部分第四条的阐述如下:“继续发展小城镇和县域经济,充分发挥辐射周边农村的功能,带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中央连续三年把“县域经济”列入一号文件,表明了县域经济在“三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表明了中央对县域经济发展工作的高度重视。

  此前,党的十七大报告,与党的十六大报告一样,再一次明确提出:“发展壮大县域经济”。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