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7月03日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作者:肖世艳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目前是化肥、农药、种子、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及电力等能源供应和消费的旺季,为确保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实现全年粮食增产目标,自治区物价局决定对农资价格实行限价。这是记者7月1日从自治区物价局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对广西产尿素、磷酸二铵的出厂价格,仍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尿素中准价为每吨1620元,磷酸二铵中准价为每吨2100元,最高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5%,下浮不限。

  对未列入自治区定价目录的广西产其他化肥、农膜、农药等出厂价格,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对农业生产资料批发、零售环节实行进销差率和批零差率控制。

  为了保证限价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物价局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继续加强农资价格检查工作,对不执行规定的出厂价和控制差率等价格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以确保广西农资价格的稳定和农民的利益。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admin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