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7月03日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赵晓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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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原天津农信联社改制而成 

  全国第一家省级农村合作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6月30日在天津成立。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是在原天津农村信用联社的基础上改制成立的,这在全国29个省(区、市)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里是惟一一家被批准的两级法人架构的农村合作银行模式,是我国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一次突破和探索。

    这次改革后,市一级建立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区县一级具备条件的改制为区县农村合作银行,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先改制为统一法人的区县农村信用联社,待条件成熟时再改制为区县农村合作银行。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是由区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社会企业法人和内部员工按资产规模投资入股组成,每年会按照股份向股东单位分红;区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作为股东拥有天津农村合作银行,构成自下而上的所有权关系。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将在天津市人民政府授权范围内,对区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履行行业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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