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4月18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熊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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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闭幕的两岸经贸论坛上,中共中央台办主任陈云林,宣布和通报了大陆方面将进一步采取的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惠及台湾同胞的15项政策措施,其中包括批准在玉林市设立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等内容。昨日,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玉林市政府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项目负责人、玉林市市长助理赵跃龙,他向记者通报了试验区的最新进展情况。

    上报到获准仅60天

    赵跃龙介绍说,玉林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项目,是由自治区政府于2月14日上报国务院的,“到了4月15日,在两岸经贸论坛上,我们和全世界一起知道了项目获准的消息。”

    据介绍,玉林市委、市政府于去年9月18日就提出建立海峡两岸(广西·玉林)农业合作试验区的想法,并迅速组织完成了相关编制项目的规划。去年11月21日在南宁召开的首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上,玉林市市长金湘军向国务院台办、自治区领导,以及与会台商代表介绍了项目情况,“为项目做足了宣传广告”。首届桂台经贸合作交流会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将玉林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项目上报国务院。在国家农业部、国台办和商务部的支持下,项目获得了批准。

    特色产业构建先进试验区

    将来的玉林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会是什么样子?

    赵跃龙表示,根据规划,玉林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将成为广西和台湾农业合作交流平台,成为具有观光休闲功能的、在技术上与国际接轨的生态高效农业示范园区。

    据介绍,试验区根据不同功能和不同作用,被分成核心区、示范区和辐射区3部分。

    核心区内重点建设一个桂台农业合作交流服务示范园。选址定在距玉林市区和北流均约10公里的茂林镇,占地约8000亩。园内将建设包括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的桂台农业合作交流实验大楼、1000亩良种繁育示范基地等。

    而示范区则设在以核心区中点为中心的半径25公里范围内,包括兴业县、福绵区以及北流市和陆川县县城以北部分。

    辐射区则包括容县、博白县以及北流市和陆川县县城以南部分。

    玉林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建设完成后,将形成优质稻、南亚热带优质水果、外向型高效蔬菜、食用菌、特色花卉、特色中草药、优质茶叶、优质瘦肉型猪、三黄鸡和特色水产养殖10个特色产业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资源互补,桂台农业合作信心百倍

    自1997年7月国台办、原外经贸部、农业部,批准把福建省福州市、漳州市列为祖国大陆首家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以来,迄今已在福建全省、海南全省、山东平度、黑龙江省部分地区,以及陕西杨凌设立了5个“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为什么玉林还会选择在农业领域与台湾进行合作?

    赵跃龙说,台湾农业目前正面临着资源贫乏、耕地减少、劳动力价格过高、农产品市场小等问题。但与此同时,他们在农业科技、管理、品牌、资金、市场开发上具有强大的优势。而玉林市气候与台湾相比基本相同,并且有丰富的土地资源、成本较低的劳动力等,但缺少资金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加强两地农业合作,实现两岸资源的合理配置和要素的相互补充,就一定能够使台湾投资者获得较高的回报,使包括玉林市在内的广西农业的竞争力在合作中发展提高。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台商在玉林的投资项目共有20个,投资12.2178亿元,投资农业方面的就有5.2178亿元,涉及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等项目。赵跃龙表示:“玉林和台湾优势互补,又有良好的投资基础,这是玉林市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项目能够获得顺利批准的主要原因,也是玉林市政府和广西政府做好项目的信心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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