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6月06日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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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应对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用人难”、“留人难”困境,广西将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基本原则是“养岗不养人”,受聘教师年薪1.5万元。

    “特岗计划”从2006年起实施,周期为5年,教师聘期为3年。受聘教师工资性收入为年均1.5万元,享受国家统一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根据当地情况加以补贴,交通补助、体检费和社保待遇均可享受。

    该计划招聘对象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应届高校毕业生为主;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一定教学经验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录用。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高校历届毕业生也可以参加应聘。(记者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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