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1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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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宁讯(记者/蒋秋 通讯员/刘红驹 实习生/陈艺丹)记者从8月6日召开的全区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05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管工作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2007年全区共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数额比2006年增长61.45%,促进残疾人就业人数逐年增多,2007年比代收前增长124%。

  会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从改善残疾人生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代收工作的意义,以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面为重点,以完善和使用《地税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系统》为抓手,以扩大残疾人就业规模为目标,做好残疾人就业和地税代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各单位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法律义务和责任意识,进一步扩大残疾人的就业率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面。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残联组织要积极协调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实行劳动监察,督促其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也可以依法申请司法机关通过行政强制措施等行为,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履行义务。要加强管理,提高残疾就业保障金的使用效益,切实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在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各项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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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zhouli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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