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9月11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胡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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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从广西100多万家企业中,选出16家消费群体较大、消费投诉较多的企业,设立了“消费维权联系点”。

  自治区消委会秘书长叶桂明介绍,消费维权联系点的工作是受理消费者申诉和投诉,妥善解决消费者在本企业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发生的消费权益争议;接受消费者监督,如实解答消费者咨询;督促本企业建立消费维权和商品质量监督等管理制度;依法督促本企业及时对不合格商品下架或退市,做好问题商品召回工作,对违法违规的服务项目自行取消;发现本企业的商品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等重大问题时,要立即向辖区工商部门报告,并及时发布公告。

  自治区消委会要求,消费维权联系点每月接到5起以上同一商品质量问题投诉的,要暂停销售该库存商品,并对商品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证实该商品确实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隐患的,要紧急召回,确保消费安全;每月接到5起以上同类服务质量问题的,要及时整改,整改后仍有同类问题的,要取消该服务项目。

  据了解,这16家企业囊括了电信、电力、金融、电器、百货和农业等行业,包括中国移动广西公司、广西电网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广西分行、南宁百货大楼和自治区农业机械鉴定站等。

  叶桂明说,根据广西的具体情况,此次选出16家企业设立消费维权联系点,尚属于试点。今后将进一步推广,使消费维权联系点走进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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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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