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24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对广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综合督查。记者从12月17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上获悉,2008年~2010年,广西计划关闭40处煤矿,2008年计划关闭的15处矿井已落实。桂林市、柳州市、防城港市及南宁市马山县、隆安县(露天矿除外),在3年内要相继退出煤炭生产领域。
据了解,近几年广西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力度比较大,矿井总数从1998年的2587处,下降到2007年底的196处。按照国家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要求,对布局不合理、违法组织生产、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法和破坏浪费资源的煤矿等,依法予以关闭;对非法开采矿井(点)严厉打击,坚决予以取缔。为此,广西制定了“十一五”后3年煤矿关闭计划:2008年计划关闭15处,2009年计划关闭15处,2010年计划关闭10处,3年合计计划关闭40处,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关闭计划。
据介绍,我区煤矿整顿关闭的总体思路是:1.调整煤炭工业布局。今后3年,我区将重点在百色、合山、河池等地部署煤炭生产基地,桂林市、柳州市、防城港市及南宁市马山县、隆安县(露天矿除外),相继退出煤炭生产领域。2.控制煤炭生产规模。在一段时间内,不再审批新的煤矿建设项目。煤炭工业要向集团化、规模化发展。保留煤矿的地级市,原则上只保留1~2个煤矿企业。我区将进一步加大煤矿的关闭力度,力争到2010年底,实际矿井数控制在87处以内。
明年,广西还将解决好河池南丹车河选矿厂灰岭尾矿库下游车河镇1万多人的搬迁,以及南化等化工厂停产搬迁问题;抓好北海内港、电建渔港的搬迁改造;并争取尽快出台政策,限制外省烟花爆竹借道借港从广西出口等,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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