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7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邓 萍 韦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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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区农信联社与区林业局签署了框架协议,从今年开始,计划在5年内为我区林业产业、林权制度改革等提供260亿元的信贷支持。

  近年来,自治区信用联社通过制订林业信贷发展规划、推行林权抵押贷款等举措,督促指导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各县级农合金融机构,结合当地实际,根据林业的经济特征、林权证期限、资金用途及风险状况,合理确定林业贷款期限和利率。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推出多种贷款模式,从生产、加工、流通、生态旅游等为林业产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大力推广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我区各级农合金融机构加强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了解和掌握林权证的核发情况,大力发展有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扩大林权抵押贷款总量。针对目前我区林权证的发证工作尚未在全区推开,部分地区的森林资源资产权利人尚未取得林权证的实际,自治区联社在田东县联社开展无林权证的林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林农和林业企业把拥有的各种资产和权利转变为发展生产的“真金白银”。自2008年推行林权抵押贷款试点以来,全区农合金融机构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10多亿元。

  以小额农贷的方式支持林农发展林业及相关产业。我区集体林地资源丰富,涉及109个县(市、区)、1126个乡镇、14788个村委会、900万户农民。针对种植面积小且缺乏贷款抵押物的林农,各级农合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小额农贷的品牌效应,积极投放林农小额信用贷款和林农联保贷款,支持广大林农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林业及相关产业。全区农合金融机构每年通过这种方式发放林业产业贷款15亿元以上。

  以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国有大型林场、林业企业为重点,做大做强林业产业信贷业务。我区各级农合金融机构围绕自治区政府实施的林业“12345”工程,重点支持区内知名林产企业和国有大型林场。他们根据林木生产、加工、流通企业的资产情况,为其“量身定做”不同的贷款方式。对有土地、厂房、设备等资产的,发放抵押贷款支持其生产;对有林木产成品的,用产成品做质押发放贷款;对森林公园,以收费权质押方式发放贷款支持其发展生态旅游。今年1-5月,全区农合金融机构通过银团、社团方式向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贺州市欣荣星林业有限公司、广西国营大桂山林场等16家林业企业、国有林场授信2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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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木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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