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3月10日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唐湘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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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上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广西代表团代表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兆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随后,在人民大会堂广西厅,广西代表团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代表们在发言时纷纷用上了“满意”“赞同”“拥护”等字眼,一名少数民族代表高兴地说:“看到修正案草案,我没有担心了。”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广西代表团团长郭声琨在审议发言时说,此次修改《选举法》突出了重点——一步到位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并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人大代表,更好地体现了人人平等、地区平等和民族平等,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里程碑。此外,这次修改《选举法》作出的新规定,除了实行城乡平等选举权外,还有确保应有适量基层代表、增设“选举机构”专章规定、乡镇代表总额上限增加、禁止同时两地担任代表、增加候选人透明度(候选人必要时与选民见面,并回答选民的问题)、保障选民和代表的选举权等等,亮点纷呈,内容非常丰富,操作性很强。

  杨盛川是来自广西资源县的农民代表,他认为这次《选举法》修改得非常好,尤其是取消各级人大代表名额分配中城市人口与农村人口的比例差别后,会适当增加农村选区的代表名额,还可以增加基层代表的数量,包括农民代表。杨盛川说,现在的农民中很多人有知识、懂经营、会管理,如果这些农民被选为人大代表,因为他们来自基层,直接联系群众,能更好地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可以这样说,这次对选举法的修改,是继国家全面免除‘农业税’、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后,又一个对农村有深远影响的重大政策。”杨代表还在审议时表下决心,会议结束之后,一定及时把《选举法》修改的主要精神好好地向乡亲们宣传,让乡亲们更加珍惜手中的选举权。

  来自广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的蒋向明代表向记者介绍,广西毛南族共有7.5万人,大部分集中在环江,作为一个少数民族代表,特别是人口较少民族的代表,每次开会前,他都会下乡调研,给各部门、各行业发函,看是否有建议或者困难需要通过国家层面来解决,充分行使作为一名少数民族代表的权力。

  此次对《选举法》进行的修改,重点在于体现人人平等,城乡按人口均等行使民主权利等方面。因此,蒋向明原来还有些担心少数民族的代表名额会减少,但是《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中明确提出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人口再少的民族,也要有一名代表,体现民族平等。他说:“我没有担心了,我完全赞成与拥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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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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