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5月2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红梅 通讯员/安萍 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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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宁市地税局透露,自5月1日起我区营业税起征点由原来的5000元调整至两万元,南宁市有近1.2万户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到营业税起征点上调的优惠政策,预计每年为个体工商户(个人)减轻税收负担约3100万元。

  据悉,此次调高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大大减轻个体工商户税负。以经营一家小吃店为例,每月的营业额为5000元,按原起征点,每月需缴纳营业税250元,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每月两万元后,每月就能省下250元,一年足足能省3000元。

  南宁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项新政策从今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今年5月的征收期征收2012年4月的税款时,即按新的营业税起征点政策执行。此外,税务部门也将加强户籍管理和营业收入核算管理,严格执行双定评定工作,严格核定不达起征点业主的营业额,防止为了不缴税而故意做假账、隐瞒收入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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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E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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