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0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唐广生 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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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自治区政府同意,日前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全区通报:2012年度广西14个地级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经自治区联合检查组检查评定,全部被评定为合格以上,其中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河池、来宾、崇左等8市为优秀。

  ——超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2012年广西耕地面积441.63万公顷,比国家确定的耕地保有量目标421.33万公顷多20.30万公顷,比广西耕地保护责任状确定的年度耕地保护任务424.64万公顷多16.99万公顷。

  ——超额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2012年广西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66.48万公顷,比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保护任务360.27万公顷多6.21万公顷,比国家年初下达的保护任务362.43万公顷多4.05万公顷。2012年,全区建设项目没有涉及占用基本农田情况。

  ——连续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2012年广西建设占用耕地项目全部实行“先补后占”,连续13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全部按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并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认为新增耕地。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各项指标均未突破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2012年,国家下达给广西全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263万公顷,建设占用农用地1.0596万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390公顷);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广西实际安排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3263万公顷,占用农用地指标1.0596万公顷(其中占用耕地6390公顷),各项指标均未突破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2012年,国家下达广西补充耕地计划为8570公顷,实际完成1.0307万公顷,占计划的12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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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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