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5月29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李贤 莫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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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洁水源”是“美丽广西·清洁乡村”行动的一个重头戏。为让这项工作推进更加顺畅,5月中旬,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牵头组织自治区环保厅、水利厅、林业厅等部门,在全区开展“水源保护·监察行动”专项活动,检查饮用水源地保护、乡村小河流清洁和污水处理情况。

  据悉,开展此次专项活动就是要发挥地方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和统筹各部门工作力量的领导作用,促进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本辖区城乡饮用水源地安全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隐患,确保达到饮用水源地“水量保护、水质达标、监控完备、制度健全”的目标,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

  活动中,4部门抽出了精干力量20多人,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深入左江渠黎河段、贺州八步、钦州金窝水库、北海合浦水库、桂林青狮潭水库等5个水源地(水源保护区)进行实地检查。检查组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检查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面源污染、水源涵养林保护与建设、风险隐患检查、排放污染物建设项目、管理等6方面的情况,重点排查饮用水环境安全隐患,协调解决饮用水水源存在的突出问题,查处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发现部分水源地存在着保护水资源意识不够强、饮用水源保护规划有待完善、农村面源污染整治急需加强等问题。根据实地检查的情况,有关部门适时对问题严重的地方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同时,把检查情况和建议上报自治区党委、政府,推动出台我区饮用水源保护方案,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饮用水源清洁、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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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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