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01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乔晓莹 通讯员/黄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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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妥善安排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的生活,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已于近日下拨2.15亿多元补助资金,第二笔补助资金将于2014年春节后下拨各地。自治区民政厅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准确核定生活困难需救助人员,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的原则,优先做好受灾特困户、低保户、五保户和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的救助,确保救灾资金用在最需要救助的受灾群众身上。

  2013年以来,我区各类自然灾害造成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需重建的农户4652多户,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区已完成倒塌民房重建已达90.6%。自治区民政厅提出,各地要加快并足额拨付政府补助的重建资金,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建设进度。按照自治区的要求,2013年8月底前的因灾倒房,要确保2014年春节前完成恢复重建入住新居过新年;对2013年9月份以后的因灾倒房(全区有571户),要在2014年“五一”前完成重建,对这些受灾的困难群众要帮助他们解决临时住所。

  同时,各地民政部门要抓好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按照新出台的有关政策及时调整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孤儿生活费,适当提高福利机构院民、救助机构受助对象的生活标准。对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生活出现暂时性困难的群众,要通过临时救助的方式加以救助。各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机构要积极开展开放式救助,切实解决好福利机构的院民和滞留在救助管理站受助人员的御寒取暖、棉衣棉被、急病治疗等问题,安排好他们的节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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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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