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1月23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杜蔚涛 实习生/蔡元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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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记者/杜蔚涛 实习生/蔡元欣)1月22日,记者从全区物价工作会上获悉,2013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累计上涨2.2%,如期完成了自治区年初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任务;今年全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将控制在4%。

  据了解,2013年我区价格波动对2014年的翘尾影响因素为1.1个百分点,比去年高0.9个百分点。初步测算,今年CPI实际涨幅可能在3.5%左右。

  自治区物价局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区将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基本思路是放开所有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加快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定价规则。一方面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凡是能由市场决定价格的,都将由市场来决定,特别是要放开竞争性环节的价格,缩小政府定价的范围。另一方面,对继续由政府定价的项目,要完善公开透明的定价规则和机制,接受社会监督;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幅度挂钩联运机制,不因为价格改革和价格上涨使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水平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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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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