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2月20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记者孟振兴 通讯员张小莉 夏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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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南宁市发改委了解到,近期,国家能源局组织各地区编制了新能源示范城市和新能源应用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并确定了第一批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和产业园区名单,南宁市获列其中。

  据了解,此次全国共有81个城市和8个产业园区列入名单,除南宁外,我区还有梧州、来宾两市位列其中。按照相关要求,南宁市到2015年末新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超过8%,重点发展生物质能,推动与造纸、制糖、酿造工业相结合的生物质能综合利用,利用木薯、糖蜜和其他淀粉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结合农业原料林麻风树生产生物柴油取代化石燃料;利用木薯秸秆、桑条和甘蔗叶生产沼气和固体燃料取代燃煤小锅炉,利用秸秆、甘蔗、桑叶生物质发电取代燃煤发电。

  国家能源局要求,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建设应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遵循新城镇、新能源、新生活的发展理念,确立可再生能源优先发展战略;要创新可再生能源开发方式,探索多种可再生能源优化组合、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相互协调的综合利用模式;要加强规划统筹协调,将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提出约束性发展指标。国家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列入创建名单的城市(产业园区)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进行考核,对达到新能源示范城市评价指标的城市(产业园区)授予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称号。

  据悉,下一步南宁市将抓紧开展创建国家新能源示范市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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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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