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0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周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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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区全面启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预算指标清理收回工作,目前自治区财政厅已下文收回区直各部门2012年及以前年度中央和自治区本级安排的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指标4.83亿元。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集中有限财力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满足公共财政支出需要,今年1月份以来,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厅内各部门预算管理处对自治区本级截至2013年年末财政结转指标进行了全面对账清理,明确四类资金或项目的结余结转指标要收回总预算:一是2012年及以前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形成的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二是2011年及以前年度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三是2013年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和2012-2013年中央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公共财政预算基本支出结余资金;四是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结余结转资金。经过5个月的清理和反复核对,截至5月20日,自治区财政厅已全面完成自治区本级部门财政拨款结余结转指标清理工作。

  据悉,今后我区将在每年1月份启动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全面清理工作,对结转两年及以上仍未使用完毕的,一律视同结余资金,于上半年收回总预算;对结余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年度增支项目应主要通过调整部门预算解决,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办理预算追加,并视支出进度等情况压减当年预算指标和核减以后年度的预算安排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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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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