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6月2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覃宇扬 黄尚宁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充分发挥经营主体的主导作用,根据其个性化需求实施土地整治,实现与农业规模化经营无缝对接。这种“订单式”农村土地整治模式,正为梧州现代农业发展增添无限活力。

  “过去土地整治只是单纯的实施平整,虽然给耕作带来了便利,但还无法满足规模化经营的需求。”梧州市国土资源局一位负责人介绍,在不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前提下,该市根据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意愿,探索开展“订单式”土地整治,鼓励有租地意愿的经营主体,与农户先签订土地租用协议,然后自主投资、自发开展集中连片的土地整治。政府部门则引导和帮助申请以奖代补资金,落实奖补政策。

  2011年11月,蒙山县立项实施文圩镇整村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投入资金5100多万元。当地农村经济组织提前介入,全程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和施工,在平整区内合理配置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设施,将现代农业生产的技术要求融入土地整治中,累计完成土地平整1000亩,项目在2013年底完工后,建成蔬菜瓜果基地1200多亩,农产品通过深圳已进入香港市场。“土地在整治前,已明确了今后种什么、怎么种,这样整出的地才好用,还能降低整治成本。”该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说。

  藤县古龙镇古龙村蔬菜示范基地,按照机械化、规模化要求,自发开展耕地整治,边施工边安装节能节水喷灌系统,缩短了工期,节省了开支,基地装备激光平地仪、旋耕机、中耕机等设备,实现了全程机械化生产作业。通过“基地+农户”和瓜菜轮植方式,该基地农产品直接供应港澳500多家超市、酒店。

  据了解,目前梧州市已有8个农业基地自发开展了土地整治,累计实施规模1.32万亩,总投资2.4亿元。为了防止没有资金实力的土地整治施工单位“空手套白狼”,该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在项目招投标阶段,就与施工单位签订协议,明确规定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两次进度款,以确保土地整治的质量和进度。

  “订单式”土地整治,激发了新型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推动土地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2010年以来,梧州市获批复实施土地整治项目25个,截至今年5月底,已有21个项目竣工,1个项目基本完工,3个项目完成过半工程量,进度走在了全区前列。今年,该市力争增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个以上,鼓励通过接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形式发展适度连片规模经营,加快打造现代农业。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凝望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