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7月2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骆怡 通讯员/温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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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林讯(记者/骆怡 通讯员/温驷昌)7月21日,玉林市出台《鼓励中小企业改制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鼓励辖区内中小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引导该市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促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资源优化配置,扶持中小企业做强做大。

  据了解,《办法》适用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积极鼓励企业改制并挂牌、给予资金支持。按规定,企业股东会或董事会做出股份制改造决议,并与相关中介机构签订改制协议(或包含改制条款的财务顾问协议),同时经过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登记,在改制完成,股份有限公司获得工商登记注册后,可申请改制完成经费补助20万元。

  另外,拟挂牌企业取得主办券商出具的推荐报告并获得国家监管部门受理的,可申请一次性30万元的挂牌工作经费补助。拟挂牌企业取得国家监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进入“新三板”的备案文件,并在“新三板”正式挂牌的企业,由政府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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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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