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02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莫艳萍 实习生/李湘珺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7月30日,记者从自治区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7月22日正式印发,规划提出要走“以人为本、集约高效、绿色发展、四化同步、城乡一体、多元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根据规划,到2020年,广西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4.5%,新增城镇人口700万,6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广西新型城镇化规划不仅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全面衔接,还凸显了广西特色。”自治区发改委负责人表示,《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广西新型城镇化发展的行动纲领,包括七大任务,重点推进五项改革,即: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各类城镇协调发展、培育发展城镇群、推动新型城镇建设、推动产城融合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提升城镇化开放合作水平;统筹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资金保障、城镇住房、城镇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

  《规划》提出,广西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逐步增加居住证的福利功能,通过试点,探索允许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保留宅基地使用权、耕地承包经营权和林地使用权办法。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镇常住人口保障性住房全覆盖。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香香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