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2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唐正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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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8月25日从贵港市纪委获悉,当地对5个县(市、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单位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进行督查,发现“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一些单位下降幅度较大。

  督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汇报、核查财务账证、开展群众访谈并结合明察暗访的方式进行督查。督查发现,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预算执行原则,严格按照年初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来执行。

  贵港市直部门单位实行“预算分类分档定额管理”和“总额控制”办法,根据各单位预算控制数,在部门预算中清晰反映“三公”经费预算,实现预算资金源头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检查中没有发现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的行为。

  督查结果表明,各县(市、区)和被抽查的市直部门上半年的“三公”经费支出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且一些单位下降幅度较大:平南县“三公”经费支出下降65%,其中公务接待费下降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41%;港南区四家班子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50%;覃塘区四家班子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85%;市水利局公务接待费下降86%;市民政局公务接待费下降73%,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46%;市农业局公务接待费下降70%;市政管理局公务接待费下降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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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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