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 来源:南宁日报 作者:孟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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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7日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期印发《广西2014年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全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目标任务为搬迁22991户、100432人,政府将补助住房补助资金、基础设施补助资金等逾16亿元。其中,南宁市搬迁任务为481户1480人,分属邕宁、武鸣、马山、隆安等4个县区。

  总体规划

  七年扶贫搬迁70万人

  “十二五”以来,我区贫困人口从1012万人减少到634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3.9%下降到14.9%。根据相关部门统计,全区居住在高寒山区、大石山区、石漠旱区等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贫困人口约有150万人。为此,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全面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的决策部署,明确提出从2014年起到2020年每年搬迁安置10万人左右。

  目前,自治区发改委正组织力量开展《广西扶贫生态移民总体规划(2014—2020年)》编制工作,有望于12月底前完成。该规划将统筹规划全区扶贫生态移民工作。

  搬迁对象

  大石山区贫困村等

  《方案》所指搬迁对象均为农村人口,包括:符合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居住在石山区、深山区,交通不便且生产生活困难的;居住在地质灾害严重或地质灾害频发地区的;居住在生态保护区、生态脆弱区、生态修复区的;居住在10户以下的自然村屯内,户与户之间居住分散、联系不便、路水电基础设施落后、适宜整村(屯)搬迁的。

  《方案》指出,本次搬迁的重点是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大石山区、高寒山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今年全区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目标任务为搬迁100432人,其中扶贫搬迁85831人,生态搬迁14601人;连片特困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搬迁73870人,其他地区搬迁26562人。根据任务分解信息,南宁市今年搬迁任务为481户1480人,其中邕宁区296户750人、武鸣县76户232人、马山县73户328人、隆安县36户170人。

  安置地点

  县城周围为主

  逾10万移民,将要搬迁到什么地方《方案》指出,此次搬迁工作以集中安置为重点,引导搬迁对象向县城及县城规划区、产业园区、重点城镇、旅游景区、农林场场部搬迁,全区共建集中安置点242个,安置人口87830人;以分散安置为补充,支持故土难离和不具备无土安置条件的群众从生存条件恶劣、土地稀缺的高寒山区、大石山区,就近就地梯级搬迁到生存条件相对较好的平地,全区分散安置总人口12602人。

  住房补助

  人均6000至1.2万元

  移民安置,“住”是头等大事。为了让10万移民住得下、住得好,今年我区将新建设扶贫生态移民住房22991套,建筑面积200.86万平方米。

  为实现此目标,我区将补助167177.1万元,其中住房补助资金106917.9万元,基础设施补助资金50216万元,征地及前期工作补助10043.2万元。原则上,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对象按人均12000元、非贫困对象按人均8000元给予建房补助;其他县的贫困对象按人均8000元、非贫困对象按人均6000元给予建房补助;安置到边境0—3公里范围内的搬迁对象,建房人均补助标准增加2000元,人口较少民族建房人均补助标准增加1000元。

  子女教育

  3年免费职业教育

  移民后的生活将何以继续《方案》给予了10万移民多重支持政策,涵盖土地、户籍社保、就业创业、产业扶持等多个方面。

  在土地政策方面,扶贫生态移民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转让或入股,收益归原农户所有;扶贫生态移民在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后,继续享受政府原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相关补助补贴。扶贫生态移民安置后登记为城镇居民的,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养老、失业、社会救助等各项城镇社会保障政策;登记为农村居民的,享受农村社会保障政策。

  为动态消除扶贫生态移民“零就业”家庭,《方案》规定扶贫生态移民子女初中、高中毕业未考入高中、大学的,享受当地中等职业院校3年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对吸收扶贫生态移民就业达到35%以上的企业,自治区将在贷款贴息和技术改造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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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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