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8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唐广生 通讯员/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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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加快旅游业跨越发展的决定,日前,广西国土资源厅、广西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国土资源、旅游管理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全区重大旅游项目推进服务保障工作,推进旅游管理体制和产业运行,引导旅游产业用地管理实现科学、节约、集约、高效,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记者了解到,通知要求全区20个特色旅游名县创建县认真学习借鉴《桂林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若干政策(试行)》的成功经验,对凡不符合现行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及用地选址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列入重大旅游项目。对于年内不具备动工条件的项目要及时退出当年的重大旅游项目清单,相应增补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要科学论证项目选址和用地规模,各地不得借发展旅游业为名,开发建设大型房地产、主题公园、高尔夫球场项目;要切实保障重大旅游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多渠道保障重大旅游项目用地需求,加快重大旅游项目用地审批,已通过用地预审并经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重大旅游项目,要提前介入,尽快开展用地报批前期工作;要提前储备重大旅游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各市县范围内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应优先保障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和自治区重大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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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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