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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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地税局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小微企业打通“最后一公里”的障碍,确保政策红利不折不扣惠及纳税人,有力地扶持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2014年,全年共为20多万户小微企业及非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款近8亿元。

  自治区地税局积极优化纳税服务,为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提供便利。一是大力简便办理手续,改事前备案为事后检查,只要申报即可享受优惠,同时将企业申请备案和税务机关审核意见表进行合并填报,方便小微企业办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国地税联合办税、自助办税终端应用,全面缩短办理时限,将申请办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时间从原来的7天缩短为4天。三是对小微企业申报进行实时监控和提醒,确保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在申报时及时足额享受优惠。

  自治区地税局把小微优惠政策落实作为工作中的重点项目全力推进,印制宣传资料10万多份,及时向小微企业纳税人发放;依托电视、报刊、网站等平台,持续加大优惠政策宣传力度。

  同时,借助“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认真做好纳税人的优惠政策纳税辅导,帮助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准确全面地填报所得税申报表,使广大纳税人在充分熟悉政策内容的基础上,在所得税季度和年度申报时及时便捷地享受优惠。对符合条件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特别是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及时告知、耐心宣传辅导;对符合条件但未申报享受优惠的企业主动提醒,告知其应享受优惠。做好应享受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优惠政策小微企业的核对工作,对多缴税款的,及时通知企业在申报时自动抵减税款;对不符合条件错误享受的,逐户辅导企业纠正申报。

  (朱文慧 黄 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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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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