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覃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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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4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获悉:该市近日出台有关措施,明确规定在政府采购总预算中将把30%留给中小企业,而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将不低于60%,以提高中小微企业供货份额。

  据了解,以往中小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获得合同授予的比重相对较低,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由于大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偏短,只具备入门级资质。而一些大型政府采购项目,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必须具备较高资质,这样导致大多数中小企业无法参与这类项目。二是中小企业的同类业绩偏少。通常大中型政府采购项目同类业绩分在总分中占有一定比例,而大多数中小企业业务量较少使得同类业绩分少,与大型企业差距较大,故综合评分总分偏低,因此获得政府采购合同授予的机会相对较低。

  为鼓励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增长,该市提出要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该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负责人表示,欢迎包括中小微企业在内的广大供应商注册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做好投标准备工作。此外,将适时举办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帮助企业熟悉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及实际操作程序,增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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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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