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07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周映 通讯员/陆炳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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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风致我区196万人受灾,经济损失逾9亿元

  1800万元款物已下拨灾区

  .南宁讯 (记者/周映 通讯员/陆炳强)今年第22号台风“彩虹”影响我区以来,自治区民政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紧急启动自然灾害救助三级响应,全力以赴做好救灾工作。

  10月4日18时,“彩虹”由广东移入我区境内,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3级(38米/秒,台风级),是1949年以来10月份进入我区内陆的最强台风。其中,玉林、北海、钦州、梧州、来宾等10市43个县(市、区)出现灾害。据自治区民政厅救灾处6日19时统计,灾害造成196.07万人受灾,因灾死亡1人,紧急转移安置11.41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98.21千公顷,其中成灾42.85千公顷,绝收4.68千公顷;倒塌房屋432户972间,严重损坏房屋837户2208间,一般损坏房屋3150户4997间;直接经济损失9.19亿元,其中农业损失7.52亿元,家庭财产损失4678万元。

  民政厅密切联系受台风影响的地区,及时了解灾情,采取了六项措施应对:一是启动救灾预警响应。10月3日,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预报,及时启动救灾预警响应,要求有关市民政局取消国庆休假,做好救灾准备工作。二是召开会议进行部署。4日下午,民政厅负责人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加强对台风的预警研判,及时处置报告灾情信息,指导地方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应急值守。民政厅启动救灾预警响应后,实行干部24小时值班,决定取消有关处室和自治区备灾中心的国庆休假,返回工作岗位。四是启动救灾应急响应。自治区减灾委、民政厅于4日启动了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响应,随着灾情的加重,5日又将响应等级提升为三级。五是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由厅、处级领导带队的3个工作组奔赴玉林、北海、梧州察看灾情、指导救灾工作。六是紧急安排救灾资金。自治区民政厅经与财政厅商量,拟从本级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中紧急下拨2900万元用于灾民生活安排补助。据不完全统计,受灾地区应对灾害已投入救灾款物1800多万元,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得到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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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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