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31日 来源:柳州日报 作者:粟桂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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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9日召开的全市首届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大会上获悉 ,我市制定出台的《柳州市农村电子商务网上店铺建设补助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将对今年7月1日起建设且符合条件的农村电子商务网店给予补助。

  《办法》确定 ,在阿里巴巴、京东等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上成功开设的B2B农村电商旗舰店 ,每个网店补助5000元;在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商平台上成功开设的B2C农村电商网店 ,每个网店补助4000元;成功开设C2C农村电商网店 ,每个网店补助3000元;通过手机、平板电脑等便携式移动通讯设备成功开设移动购销微网店 ,并成功开展B2B、B2C和C2C移动购销活动 ,每个网店补助2000元;在便携式移动设备上成功开设中、高端易企秀设计 ,阅读量或转发量5000人次以上 ,并成功开展B2B、B2C和C2C移动购销活动的 ,每个设计补助1000元;在便携式移动设备上成功撰写并投放专业级、资深级写手的软文 ,阅读量或转发量5000人次以上补助500元 ,阅读量或转发量10000人次以上补助1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 ,补助对象必须是柳州市辖区内生产和销售本地农产品、农副加工品、休闲旅游农业以及民族手工艺品的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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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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