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3月1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吴家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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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5日,自治区工商局再次提醒消费者:“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害,要勇于维权。如果放弃维权,等于纵容不良商家继续坑人害人。”

  据悉,去年全区有13.3多万消费者主动寻求工商保护。其中,向工商部门咨询消费维权政策11.9多万件、投诉1.2多万件、举报2362件。我区工商部门先后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265件,罚没714.8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797.44万元。

  另外,自治区工商局组织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先后在全区14个市对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消防器材等七大类商品98个品种,开展了1967个批次的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经营者11.4多万户次,查处商品质量和服务侵权案件3802件,案值2331.03万元,罚没款1286.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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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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