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4月16日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记者 凌剑伊
0 收藏 打印 增大字体 减小字体

  全市逐步推进居住区管理全覆盖,居住区纳入南宁市92个工作网格管理,128个老旧小区“颜值”要提升……从昨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召开深化“美丽南宁·整洁畅通有序大行动”居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暨物业管理行业动员大会,记者从会上获得的消息。

  全市老楼危楼共有7503栋

  经排查,南宁市(含6县)老楼危楼共有7503栋,建筑面积共计268.7万平方米。另外,占用消防通道,乱拉电线等现象也比较严重。

  会议要求,各城区、开发区在老旧居住区整治改造前,要制定整治改造倒排时间表和无物业管理居住区落实管理单位时间表,以实施物业管理、社区管理和业主自管模式为主,积极引入物业管理或者落实居住区管理单位,逐步推进居住区管理全覆盖。通过采取以奖代补、分类推进的方式,加强对无物业管理老旧居住区基础配套设施改造,对条件成熟的老旧居住区,由街道、社区指导成立业委会,实行居民自治或引进物业企业;条件暂时不成熟的则由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社区物业服务机构,为小区提供基础保障服务。

  违法违规物业记入信用档案

  建立健全市—城区—街道—社区的四级居住区监管机制,将居住区列入属地社区管理范围,纳入南宁市92个工作网格中管理。

  市住房局常务副局长尹承生介绍,目前已完成对《南宁市物业管理办法》的修订及报审工作,力争今年出台实施。同时,正在牵头研究制定《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试行),并完善物业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考评细则,将居住区整治和日常物业企业管理扣分情况与物业企业招投标活动、优秀项目评选活动、资质等级核定等挂钩。

  此外,将对问题较突出的小区进行现场督察,建立集体约谈和重点约谈制度。日常巡查检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的物业企业,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报送市住房局记入南宁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在政务网上通报。凡是被通报的企业,两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物业招投标活动、不得参加物业管理优秀项目评选、不得办理资质等级核定等相关手续。

  128个老旧小区年底前改造

  继去年126个老旧小区“改头换面”后,今年南宁拟对128个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整治改造。据悉,这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完成后,将实行物业管理模式、单位自管模式或者社区服务管理模式。

  今年拟改造的128个小区中,青秀区有15个,西乡塘区有60个,兴宁区共16个,江南区10个,良庆区12个,邕宁区15个。根据方案要求,这些老旧小区的综合整治改造工作将在年底前完成,128个老旧居住小区整治经费约1712万元。根据方案,老旧居住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改造经费由市级、城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具体而言,原则上每个老旧居住小区整治改造经费不超过15万元。(记者 凌剑伊)

扫二维码,手机阅读本文
编辑:芝洲莫鱼
分享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