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5月04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记者/唐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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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讯 (记者/唐广生)记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获悉,“十二五”期间,广西通过实施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为主,以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自发开展“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项目为辅,采取集中区域、集中投资、以奖代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土地整治建设,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达到86.6亿多元。

  据悉,广西国土资源系统围绕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总体要求,努力推进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大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有效落实各项土地政策,切实保障设施农业用地。“十二五”期间,全区共批复立项土地整治项目794个,实施面积51.16万公顷,预算总投资169.96亿元;累计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1400.26万亩。

  通过实施土地整治,“十二五”期间全区新增耕地34.57万亩,项目区范围内耕地利用等别平均提升了0.68等,新增粮食产能99.91万吨,项目区田间道路通达度达43.71%,新增和改善机耕面积379.3万亩,新增和改善农田防涝面积77.24万亩,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75.64万亩,促进土地流转面积372.91万亩,全区受惠总人数1035.41万人。

  根据调查统计,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农民通过从事农业生产、副业生产等获取的农业纯收入增加329.56万元,农民通过土地流转所获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增加5348.73万元,农民通过投工投劳等方式参与工程施工所获得的工资收入为4.24亿元,农民将其所有土地进行流转后,从事农业生产或外出务工就业所获得的工资收入总额为81.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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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芝洲莫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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