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6月06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覃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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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获悉,为坚决杜绝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滞留问题,自治区决定今年2月至7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转结余大清理行动,并选定南宁市上林、马山、隆安3个县作为试点县,现已取得成效。

  根据自治区清查的范围,这3个试点县分别对2015年底所有结转结余的扶贫资金和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排查出上林县结余7038万元、马山县结余3753.58万元、隆安县结余1.4039亿元(含生态移民资金),3个县总共排查近2.5亿元。

  据了解,以前在扶贫工作推进过程中,由于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对项目实施重视不够、责任心不强,以及财政、项目业主、项目主管部门等协调沟通不到位、存在脱节现象等原因,造成了资金滞留的现象。因此,扶贫资金结转结余大清理工作势在必行。

  通过清查,3个试点县对历年项目结余资金进行了整合和科学调配,避免造成“二次沉淀”:对于可继续实施的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对于难以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新调配,安排一些见效快的项目。其中,马山县经过排查清理,共收回整合资金2750.14万元,调整安排246.06万元用于19条贫困村道路建设,建设规模为18.66公里,共有2602户1.0735万人受益;1369.45万元用于产业奖补,惠及11个乡镇4651户2.0929万人;818.59万元用于古零三甲和小都百示范点建设,150万元用于羊山至古朗道路建设等见效快的项目,且调整的资金已经拨付完毕,调整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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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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